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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小案件” 守护“大民生”

2024-01-04 10:57:12 来源:福建法治报

聚焦农民富

落实涉农帮扶政策

不久前,宁化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司法救助案。当事人王某系农村低保户,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不具备性防卫能力,被邻居老人性侵后,孕中期妊娠、流产,导致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宁化县检察院办案部门在依法惩处加害人的同时,第一时间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申部门,积极开展对王某的生活救助工作。

考虑到被害人家庭贫困、母亲改嫁且智力低于常人、其他监护人去世等特殊情况,该院决定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2.3万元,并与所在乡镇政府签订救助金代管协议,保证王某生活需要。同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一名专业人员为王某提供心理救助及监护教育,切实保障王某的正常生活。

案件虽小,关乎民生。宁化县检察院加大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力度,持续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对进入检察环节以及有因案返贫致贫风险的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完善落实“1+N”多元救助机制,切实提升救助效果。近年来,共向13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9万元。

下一步,宁化县检察院将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服务乡村治理、乡村建设、乡村发展,确保“乡村振兴的司法需求在哪儿,优质的检察服务就推进到哪儿”,切实以检察智慧助力乡村振兴。

(巫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