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村居法官倾力调解解民忧
调解疏导 非诉解纷源头减量 “傅法官,我们收到一个租赁合同纠纷的调解申请,因当事人就相关问题争议较大,希望您能和我们共同化解这一纠纷。”2023年11月,在中民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负责人拨通了该社区挂牌村居法官傅和宏的电话。 电话中,傅和宏对案件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原来,2021年,当事人张某向该社区居民李某租赁了一商铺,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3年,月租金为2500元。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受市场影响,该店铺无法支付2023年6月、7月租金。考虑到双方对租赁关系这一基础事实不存在争议,仅是在租金支付和期限上存在分歧,具有较好的调解基础,傅和宏当即邀请当事双方到村居法官工作室进行调解。 “双方在讲法律的同时也要讲实际情况,尽量互谅互让,这样我们才能妥善化解纠纷,达到共赢的效果。”傅和宏通过释法说理,针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关系,耐心向张某讲明拖欠租金不还的不利后果,并在了解到张某没有继续经营该店铺的意愿后,制定了几个双方易接受的调解方案,让双方当事人考虑选择。最终,在傅和宏的耐心疏导和劝解下,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村居法官工作室就如同开设在乡村的‘解忧便利店’,是诉源治理网络上的关键节点,覆盖全区,深入基层,为群众提供‘家门口’司法服务。”马莉娜说。 村居法官定期走访挂点村居,深度参与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调处、化解全过程,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扶、法律宣传等服务和帮助,引导群众用和解、调解、化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截至目前,已靠前化解矛盾纠纷333件,开展法律政策宣传23场。 行走于田间地头、穿行在村巷街区,实实在在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近年来,新罗法院的村居法官们,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萌芽,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度。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张蕾 邓浩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