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中院巧解矛盾,68起破产企业职工债权确权系列纠纷一揽子解决
联动协同,防止“一案结多案生” 为此,劳动争议审判团队及时向省高院民一庭汇报了案件研判情况,并请求予以指导。省高院民一庭副庭长高晓嵘表示,如果对上诉案件简单予以判决,势必会引发“一案结多案生”的问题;如果能促成案件和解,既能化解本案,又能有效避免“生”出多案。这无疑是一个最优的解决方案。 与上级法院的意见达成一致后,莆田中院劳动争议审判团队当即与破产审判团队制定了一套“府院联动、上下配合、内外协作”的方案。 省高院民一庭审判团队对该方案进行了细致的指导和完善。同时,王诺带领劳动争议和破产两个审判团队积极联系属地政府、破产管理人、破产企业债权人、职工代表召开会商研讨会,共同寻求问题解决办法。 在各方的通力配合之下,经过5轮次的谈判、会商,破产管理人最终与这些职工达成了和解协议,68件职工债权确权案件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你们要一一与破产企业债权人释法说理,要讲清纠纷化解的重要意义……”审判团队引导破产管理人逐一向债权人征求意见,做好相关法律问题的释明工作,取得债权人的理解与支持。经过多番努力,债权人无一对和解协议提出异议,破产企业剩余资产分配得以顺利进行。 这68件系列案件的和解,为像陈某一样未获得第一批债权确认并持观望态度的职工提供了“类案示范”,有效防止了“一案结多案生”,实现了解决一批、带动一批、化解一片的良好效果。 在谈判会商中,审判团队与破产管理人一同做细做实破产企业职工的善后工作。经过多次的商谈,原本租赁该公司的新公司最终决定买下该公司的剩余资产,也同意依照原该公司老员工的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留下继续工作。 至此,一个破产企业职工债权确权系列案件得到了圆满化解,破产企业也顺利完成了清算程序。虽然企业破产了,但职工们不仅拿到了经济补偿金,还保住了“饭碗”。 “我在这里工作22年了,有感情啊!只要公司还在生产,就还有希望,我们就会一直干下去……”陈某对未来充满希望。 (陈静 陈琦 林晶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