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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有个特殊“医院”

2024-04-25 09:46: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厦门海沧有个特殊“医院”

——走进东孚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5日讯 “社会产生矛盾纠纷,就好比人生病一样,需要去调理,需要去治疗。”提起矛盾纠纷,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司法所所长陈明哲向记者作了这么一个生动的比喻,“群众发生矛盾纠纷,报警求助就如‘治急病’,诉讼程序就如‘治已病’,而我们的普法专员、社区工作者则承担的是‘治未病’。

“以前,群众产生矛盾纠纷、‘生病’了,轻则先到‘社区诊所’(村、社区调委会),重则到‘卫生院’(司法所或者派出所),或者是到大医院动大手术(到法院对簿公堂),需要分病情,跑很多地方。”陈明哲所长话锋一转,指着眼前这块东孚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牌子说道,“而如今,有了这个‘中心’,市民群众遇到‘急难愁盼’,不用再多地跑、多地问、多地等,这家专治矛盾纠纷的综合性‘医院’,真正实现了信访和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就可以实现一站式、一揽子、一条龙解决。”

多方共治

陈明哲所长所说的这家专治矛盾纠纷的综合性“医院”设置在东孚街道综治中心,在去年12月25日刚刚揭牌。甫一进门,映入眼帘的便是一个敞亮、整洁的办事大厅,警务服务、诉讼服务、人民调解、公证业务、法律咨询、检察监督、信访登记、综合业务和法律援助、综治保险等9个服务窗口一字排开。

“这个法律咨询窗口,常驻法律顾问,可以算是我们的‘全科医生’和‘导诊台’。”陈明哲所长生动地介绍道,这个窗口除了提供法律咨询,还会对群众所遇问题进行初步“诊断”——如确实存在纠纷,调解团队马上对接;如调解不成,诉讼服务窗口立马提供相应的诉讼辅导和收件等服务。必要的时候,法官还会过来现场开庭。

“实践中,矛盾纠纷调处资源散落在基层,单体小、数量多,作用发挥不明显,如何让群众解决诉求不再‘多头跑’,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绕不开的痛点和堵点。”海沧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李侨生介绍道,“中心”推进“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充分整合司法、信访、公安、法院、人社等力量,采取常驻、轮驻、随驻等方式,实现资源、力量、服务、平台在这里汇聚。

据介绍,这8个窗口可受理市民群众常遇到的11类民商事难题,涵盖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等三大调解,实现了诉调对接、警民联调等衔接机制的一站式落地。

“中心”揭牌半个月后,顺利调解的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导致的涉伤亡纠纷案件,将“中心”的机制优势充分展现。

事故发生后,街道立即派相关分管领导协助‘中心’协调有关事项,区人社局负责联系优化保险理赔流程,派出所为开辟证明材料开具绿色通道,司法所统筹调度劳动关系领域、心理领域特邀专家调解员全程参与调解,驻“中心”律师团队则负责与涉事公司法律顾问沟通,法院方面则保障调解协议及时足额履行……所有的部门即时响应,有序协同。

最终,经过“中心”主动组织联动、区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响应,一桩复杂的纠纷顺利解决。“在面对复杂疑难、影响面广的纠纷时,我们的制度优势就凸显出来了。”陈明哲说。“在我们‘中心’,群众只需要来一次,只进一扇门,余下的事情,就交给我们来办。”

服务升级

“太方便了,从咨询、调解,到最后帮我们诉前指导,都非常顺利有序,工作人员很专业、很有耐心。”吴先生向记者点赞道。日前,记者到“中心”采访时,工作人员正在调解吴先生与装修公司的劳务合同纠纷。因时间跨度较长、纠纷错中复杂,经过多轮调解未果,工作人员引导双方走诉讼程序,驻点的律师现场指导当事人准备相关材料当即递交起诉书。

“以前我们遇到难以调解的案件,虽说也有引导诉讼,但是有的当事人因为嫌麻烦搁置了,矛盾最终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存在不稳定的风险。”李侨生副书记告诉记者,“中心”的成立,多部门联合办公,变“一站式调解”为“一站式解纷”,从“碎片化”提升为“全链条”服务。

记者注意到,在大厅有一台可以选择调解员的机器。原来,为了鼓励更多当事人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解决争端,取得当事人的信任,优化当事人的体验感,“中心”在机器里,根据各调解员所擅长的矛盾纠纷类型建立专家库并进行公示,老百姓可按照自己的意愿,在调解员名单上挑选自己信得过的“公道人”来帮助,就像拿着菜单点菜一样非常方便快捷,实现当事人和调解员的互动,提高矛盾纠纷调处质量,加大实现案件调解的成功率。

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不仅“治已病”、会调解,更要“治未病”,化矛盾于无形。

目前,“中心”就像一个能办事、办成事的“中央处理器”,汇集了公安110接处警信息、人民调解信息、12345信息、网格排查信息等数据,实现了对辖区社会矛盾纠纷风险隐患的精准掌控,为群众提供综合性高效便捷服务。

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上,还辅以做好当事人的心理修复和困难帮扶措施,有效确保纠纷案件“化得稳”。陈明哲所长向记者回忆起这么一起纠纷,辖区两兄弟因征拆争夺家产,其母要住养老院却无人愿意赡养,经过“中心”介入调解,两兄弟都有所让步,但费用仍有部分差距。“我们在纠纷调结后还继续落实跟踪服务,与民政等部门协同,养老院方面同意费用部分优惠,真正做到‘事结’,更解‘心结’。”陈明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