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赔偿金分配引纠纷 霞浦县公安局三沙派出所联合司法所7次调解终“破局”

2024-05-27 15:41: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一笔死亡赔偿金分配问题引发亲属纠纷,面对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霞浦县公安局三沙派出所联合司法所多次释法说理——

争吵了,愤怒了, 第7次调解终“破局”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7日讯 近日,在霞浦县公安局三沙派出所“渔港枫桥”调解室,经过民警与三沙司法所调解员苦口婆心地释法说理,当事人陈某最终松口,与兰某、颜某等人达成和解协议。至此,这起历经7次调解的死亡赔偿金分配纠纷终于落下帷幕。

调解现场

为夺死亡赔偿金 亲属间矛头相向

2023年2月底,陈某的儿子小陈受他人雇佣,前往福州长乐从事海上生产作业。然而,在一次上工时,小陈不慎坠入海中,经抢救无效死亡。不久,渔船雇佣方与小陈多名亲属达成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约定由两名船东共同向小陈的近亲属支付死亡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49万元。在处理小陈死亡善后事宜期间,陈某与小陈的母亲兰某、姑丈颜某等人经自行协商,决定该赔偿金由颜某代为保管,并以每月支付的方式向陈某发放3000元用以生活开支。

今年春节过后,陈某又一次从颜某手中领到3000元“生活费”后,提出重新分配该笔赔偿金的要求。“作为父亲,小陈的死亡赔偿金应该全部由我保管。这么大一笔钱一直放在你这里,怎么都说不过去。”陈某道。

但颜某认为,赔偿金是小陈多名直系亲属所有,而陈某缺乏对金钱的支配与管理能力,担心其很快就将赔偿金挥霍一空,遂予以拒绝。由于多次商讨未果,双方产生矛盾,并多次发生争吵、推搡,甚至闹到了派出所。

为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三沙派出所立即启用“警调衔接”工作机制,联合三沙司法所主动介入,前往当事人所在的村委展开调查,同时分别找到双方进一步了解情况,寻求化解之道。可随着调查结果出炉,民警与司法所调解员才发现该起纠纷所涉及的人物关系错综复杂。

三代人关系复杂 矛盾争议难调和

原来,陈某与兰某曾是夫妻。多年前,兰某诞下小陈后,就与陈某因价值观念分歧巨大解除了婚姻关系。此后,小陈一直跟随兰某生活,与父亲陈某仅偶有往来。

小陈成年后长期在海上务工讨生活,并先后与两名女性交往。恋爱期间,两个女友分别为小陈诞下一女,并在生育后很快与其结束了恋情,之后未再联系。如今,长女已年满14周岁,幼女仅4周岁,平时都跟随奶奶兰某共同生活。

“小陈出事后,渔船雇佣方一次性支付死亡赔偿金108万元,但还有41万元两名船东至今无力支付。”三沙派出所驻所调解员陈根解释,在已取得的108万元赔偿金中,8万元已用作小陈的丧葬费用,另有3万元由颜某在过去一年中分期交付给陈某。因此,此次矛盾调解的关键,就在于剩余的97万元如何分配、由谁保管。

针对前期掌握的情况,民警和司法所调解员在理顺各方关系、确认颜某代为保管赔偿金的事实情况后,立即联系兰某参与调解。同时,考虑到小陈的长女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在征求其本人意见后,由其奶奶兰某代理参与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