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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人民法院法润湿地之美

2024-06-04 15:34: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拓展生态协作

齐力护航湿地保护

为扩大湿地司法保护力量,长汀法院协同有关行政机关健全生物多样性执法协作机制,形成生态司法修复协同共治合力。

从汀江国家级湿地公园是典型的河流型湿地角度出发,长汀法院联合武平、上杭等五地法院共签《推进生态司法护航客家母亲河汀江流域治理和保护行动框架协议》,联合县河长办、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签订《古城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同治理协议》,通过建立跨域生态司法支持机制、多元解纷机制等方式,协同共促湿地水环境提升、水生态修复、水生物多样性保护。

此外,长汀法院建立行政、生态环境审判法务联络员制度,由各乡镇及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选定1名法务联络员作为专门联系人,以便及时有效完成信息共享互换,现有生态审判法务联络员88名。

“长汀法院通过与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在行政机关建立法务联络员等方式,强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搭建起双方沟通协作的桥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生态执法工作职责,提升行政机关履职能力,推动法院靠前掌握环境动态,做好源头治理和实质化解工作,为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湿地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省人大代表、长汀县水土保持中性主任岳辉如是说。

延伸司法服务

扩大生态司法影响

打造生态司法宣教基地,龙岩市、县两级法院联合龙岩市、县林业局在汀江湿地公园共建汀江湿地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宣教基地,以“一墙一馆一展一园”为宣教载体,开展生态法治宣教、科普教育、案例发布和实践活动,成为湿地生态保护宣传教育的新课堂、新阵地。

为加强生态法治宣传教育,长汀法院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绿皮书”及典型案例、深入湿地公园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强化以案释法,多样化讲好湿地生态保护法治故事。依托世界地球日、国际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职能部门开展多形式普法活动20余场次,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凝聚生态保护共识。

在审理一起水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时,长汀法院通过新媒体全程视频、图文直播的方式,扩大审判社会效应。该案开庭10日后,全县禁养区25万平方米的生猪养殖厂由养殖户主动拆除,有力推动养殖污染整治。

“长汀法院在探索湿地生态系统司法保护机制的过程中,不仅立足于审判工作职能,还推动生态司法理念由传统的‘犯罪——惩罚’二元模式,转变为‘犯罪——惩罚——修复’的三元模式,致力构建符合司法规律和生态规律的生态修复机制,促使生态修复与生态司法具有较高的同步性,以实现生态环境修复保护的最优目标。”长汀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王敬生介绍道。

保护“湿”与远方,绘就生态画卷。湿地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湿地保护关乎人类福祉。长汀法院将秉持生态保护优先、服务绿色发展的审判理念,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守护美丽家园,尽享“湿”情画意。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邱群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