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检察院推动轻微刑事案件矛盾纠纷高质效化解
聚焦部门联动 推动诉源治理 “没想到这案子在村里就调解好了,真是辛苦检察官和平安指导员了!”今年5月,一起因邻里“鸡吃菜”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在松溪县溪东乡东源村“吃茶话事”点成功调解,当事双方当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据了解,该案当事双方吴某某与郭某某系邻居,因吴某某的家鸡啄食了郭某某菜园的菜,导致双方发生争吵继而引发肢体冲突,最终郭某某与吴某某配偶刘某某皆造成二级轻伤。由于当事双方皆为东源村村民,承办检察官郑岚清便联合该村“平安指导员”多次劝解,告知当事人相关法律后果并征询当事人调解意愿,最终让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刑事案件多发于乡村、社区,为最大程度推动案件源头治理,松溪县检察院强化与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基层调解组织等部门的协同合作,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此外,松溪县检察院加强对近年来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的汇总研究和实证分析,经查证确实存在需要纠正、整改的违法事实或者重大隐患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针对性“检察方案”并督促落实,以此来提升检察建议监督的刚性,同时结合“送法进乡村”“送法进机关”等活动广泛开展法治宣讲,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 “化解社会矛盾,助推诉源治理是检察机关的责任,也是检察机关自觉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体现。”黄丽萍表示,轻微刑事案件的处理要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既要抓末端、治已病,又要抓前端、治未病。对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要做好诉源工作,探究其发生的原因及背景,找出矛盾的症结所在,积极化解矛盾,同时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增强犯罪预防意识,更大程度地减少违法犯罪发生。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龙明捷 叶国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