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法院积极回应残障人士司法需求
重关怀 开展对困难残障人士救助 2023年12月,一面写着“高效执法办陈案,为百姓排忧解难”的锦旗跨越二百多公里的距离,从江西高安成功抵达宁化法院,这是交通事故致残(三级伤残)的困难当事人梅某娟对宁化法院感激之情的具象表达。 2011年1月,梅某娟在宁化乘坐二轮摩托车时与雷某柏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三级伤残,需终生依赖护理。法院经审理判决,肇事者雷某柏需赔偿梅某娟50万余元。但法院在穷尽执行措施后,仍未发现雷某柏有财产可供执行,而梅某娟因赔偿款迟迟没有兑现,家庭陷入困境。了解到梅某娟家庭情况后,宁化法院干警远赴其江西高安住所地收集家庭困难材料,为梅某娟申请省、市、县三级联救,共为其争取到司法救助金13.5万元。 从执行不能到司法救助,从“至暗时刻”到“迎来曙光”,司法救助如同及时雨、雪中炭,润泽照亮了梅某娟逐渐灰暗的心。 近年来,针对困难残疾当事人,宁化法院以救助化无助,依法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告知残疾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可申请司法救助,并指定专人全程帮助办理申请手续。2021年以来,已为13名困难残疾当事人或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31.92万元。 “我们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的拳拳之心,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凝聚各方力量,为残疾人士提供更加细致专业的司法服务,以‘司法关爱’助推‘诉讼无碍’,用司法阳光照亮残疾人前行的路。”宁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闫明伟表示。 (本报记者 吴国锦 本报见习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许志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