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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检察院推动轻罪治理“最优解”

2024-07-24 09:39: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抓跟踪问效

“小伙子手脚非常麻利,我出去买菜的功夫就把电饭煲给修好了,还很耐心地交代使用细节,这个机制便民利民,值得点赞。”在玉屏街道步行街社区诉前考察工作站,林阿姨看着自己的“问题电器”“重获新生”喜笑颜开。

林阿姨的笑容是诉前考察“四单”模式解民忧、暖民心、惠民生的生动缩影。该制度实施以来,共开展为民办实事600余件,完成率100%,群众满意度100%。

“行之苟有恒,久久自芬芳。”机制创新贵在久久为功,见行见效。福清市检察院坚持强化内外监督,对内由检务督查部门常态化派员实地走访、查阅案件管理信息和考察表,实时掌握动态;对外,不定期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情况,借力社区网格员、交警等专业力量担任监督员,共同开展现场巡查及评议,有效防止“虚假服务”“以钱代劳”等违法现象出现。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对有普法教育意义的案件,通过“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公开道歉”“三个公开”活动,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个案办理”向“类案预防”转变。比如,在办理一起不满小区建设垃圾分类屋引发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中,由拟不起诉人现身说法,对小区业主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不起诉既不是“不诉了之”,也不是“一放了之”。为做好诉前考察“后半篇文章”,该院依托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对经考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持续跟踪督察,2023年以来,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150件,确保违法行为得到全面准确评价,有力维护公平公正。

(本报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郑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