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率先立法 对野蛮分拣说“不” ——解读新修订《福建省邮政条例》
兜底保障 依法维护快递小哥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省快递员群体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1年,我省邮政快递从业人员已达到99024人,成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就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快递员群体面临着社会保障水平不高、劳动强度与工资收入不匹配、时常遭受恶意投诉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不利于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快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条例时,始终高度关注“快递小哥”权益保障问题。条例把保权益、稳就业、促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针对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填补法律空白、监管空白,补齐制度短板。 一是针对“快递小哥”派费低,劳动强度与工资收入不匹配的问题,条例做出创新规定,要求设区的市快递行业协会应当组织当地快递企业,根据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结合快件收派人员正常劳动时间内平均派送数量、劳动强度等因素,对末端派费进行具体核算,确定最低派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且要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督促。 二是针对快递行业,特别是基层快递网点用工灵活、人员流动性较大,一些快递公司只为固定工办理工伤保险,大量灵活就业的快递人员缺乏工伤保障的问题,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为灵活性、流动性较大的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将部门推行的“特事特办”提升固化为地方性法规的“依法应办”。 三是针对不少“快递小哥”提出的经常遭受客户恶意投诉或者“误会”投诉受到公司处罚的情况,条例明确要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合理的考核奖惩制度,并且要完善针对从业人员的投诉澄清免责机制。为“快递小哥”提供自证清白,免受处罚的机会,切实维护公平与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