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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率先立法 对野蛮分拣说“不” ——解读新修订《福建省邮政条例》

2022-06-02 17:14: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日讯 5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邮政条例》修订草案,修订后的条例将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原条例实施近十年来,邮政业高速发展,2021年我省邮政业业务总量和业务收入分别达到474.78亿元和421.38亿元,快递业务量更是呈现爆炸式增长,2021年,我省快递寄包裹业务量达到41.50亿件,同比增长20.93%。此次条例修订,紧扣时代发展脉搏,亮点频现,一系列符合改革发展方向,回应人民群众用邮需求的制度创新,将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邮政业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全国率先立法

规定新建小区配建智能信包箱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电子商务的迅速普及,我省的快递业务量激增,据统计,我省2021年人均快递包裹量达到111件。快递包裹收存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我省一部分新建小区已经走在前头,配建智能信包箱。

在立法调研座谈中,快递小哥表示,使用小区配建的智能信包箱更便捷,而且投递费比其他商业化快件箱低,他们的收入比例也能提高。小区物业服务人员认为,小区配建智能信包箱是多方共赢的好事,不仅小哥的收入有所提高,小区业主收取包裹也无需支付费用,还可利用智能信包箱平台投放广告等增加公共收入。

将数字建设融入邮政服务,便利群众生活。条例从智能信包箱建、管、用三方面做出一系列规定。成为2021年智能信包箱国家标准实施后,第一个明确要求新建住宅建筑工程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智能信包箱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确保“建”好。条例规定新建住宅建筑工程,应当将融合邮件、快件投递接收功能的智能信包箱工程,纳入建筑工程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置智能信包箱。邮政管理部门或者邮政管理部门委托的单位应当参加智能信包箱验收。同时,鼓励和支持老旧小区的传统信报箱升级改造为智能信包箱。

确保“用”好。条例规定,使用智能信包箱开展邮政普遍服务的,不得收取费用。运营智能信包箱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用于智能信包箱的保养维修,并定期公布,接受业主的监督。

确保“管”好。条例确定了智能信包箱的管理主体,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做好智能信包箱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并可以委托第三方主体运营维护。同时要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引导邮政、快递等相关企业合理使用智能信包箱,并在系统数据对接、日常使用与运营维护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协调解决智能信包箱使用过程中的问题。条例还授权省邮政管理部门制定智能信包箱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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