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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蹿红,别让高利贷钻了空子

2018-03-05 10:14:4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律师说法:家属可不必代偿债务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认为, 2017年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因此如果合同约定贷款未及时偿还时违约金畸高,即造成综合资金成本超过年利率24%、特别是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对死者没有清偿的借款等款项,只要死者负债大于资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死者父母可选择放弃继承,这样就不用清偿死者的债务了。

另外,刘源波告诉记者,因为死者是自杀,故放贷公司需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不过,如果放贷公司在催债时存在过激言语或不当行为等过错时,就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对此,死者父母可在有证据情况下,依法向法院起诉。

(综合人民日报、华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