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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中途因故退出 能否要求退还费用

2018-06-13 10:25: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柳女士:今年五一节,我在某旅行社报团参加了该社组织的旅游套餐,并付了全款。旅游的第三天,我母亲因身体不适,我就带着母亲先回家,取消了剩下的4天行程。事后,我要求退还剩余行程的相关费用,但遭到拒绝。旅行社声称,该旅游套餐是优惠价,我虽然没有完成后面的旅程,但是对于他们来说成本已经付出,因此不能退还。请问,我可以要求旅行社退还我后续未参加行程的费用吗?

解答:

陈新发(仙游县法院法官):柳女士,您好!根据《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旅游行程开始前或者进行中,因旅游者单方解除合同,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或者旅游经营者请求旅游者支付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您可以要求旅行社退还您后续并未实际发生的旅游费用。但这里有一个重点是“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如果旅行社能证明酒店、机票等费用已经发生且不能退改,则这部分费用无法退还。

(本报记者 陈琦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