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物业铺管道绊倒受伤 索取赔偿包括哪些费用
2018-09-07 10:49:0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叶女士:我妈妈在小区被物业公司铺的水管绊倒,导致一侧膝盖骨折,经治疗后还需要在家休养一个多月。我妈妈休养期间生活不能自理,严重影响了家里的正常工作、生活。我找物业公司赔偿,但他们只同意赔偿医药费。请问,如果我们起诉,除了医药费外,还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解答: 何金东(福建昇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女士,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如果您妈妈没有劳动收入,或退休金等收入没有因受伤而减少,你们不能主张误工费,但可以主张其他费用。 (本报记者 陈琦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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