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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那些事儿

2018-08-21 10:33: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看点③

违章停车酿事故,要不要赔偿?

2015年10月5日,曾某军骑山地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途经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南林村附近路段时,撞上曾某荣驾驶并停放在该路段右侧非机动车道内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曾某军受伤、自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2016年2月6日,经福建闽中司法鉴定所鉴定,曾某军的伤残程度为一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

法院审理认为,曾某荣将案涉车辆停放在设有“车道上禁止停车”的禁令标志的非机动车道上,对本案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遂判令机动车一方赔偿曾某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30.9万余元。

法官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对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如果驾驶员在停车时违反了该规定,就属于违章停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同时应注意留存能够反映事故现场的照片、录音录像等证据,以便在诉讼维权过程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划分,同时也方便保险公司第一时间理赔,减少各方当事人的损失。同时,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车辆乱停乱放的不守法、不文明行为。

(见习记者 余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