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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意外伤害 如何合理维权

2018-10-17 10:13:0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案例一:

59岁送餐员医院摔倒 医院未设警示牌担次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7日讯  2016年11月17日17时,59岁的送餐员谭某送餐至厦门某医院六楼住院部,折返途中行至电梯厅时不慎摔倒。因多处骨折及挫擦伤住院治疗23天,花费医药费35813.19元。

之后,谭某以地面有积水,且某医院没有防滑提示为由,向同安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某医院支付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77544.19元。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为事发现场地面干净光亮,在没有证据证明该地砖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不应苛求某医院在所有公共走道都张贴防滑告示。并认定事故原因主要系谭某自己步履不稳且穿着拖鞋所致,驳回谭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谭某不服,上诉至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庭审中,谭某与某医院均提供了事发现场监控录像。录像显示:事发当天谭某穿着拖鞋、手拎包袋出现在监控录像中,走路姿势略显跛脚。17时19分,谭某行至电梯厅过道时身体失去平衡,试图站稳未果,后摔倒在地。事故发生处未见积水,且有路人通过未发生打滑现象。

经鉴定,谭某遗留的右腕关节功能部分受限,评定为十级伤残,误工期限为损伤后150日,后续治疗费用为12000元左右。

厦门中院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到法律保护。从案涉监控录像看,谭某在事发时穿着拖鞋且走路姿势略显跛脚,结合其存在旧伤的事实,可以认定谭某在行走过程中未尽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系本案发生的主要原因,谭某对本次事故应承担主要责任。但监控录像亦显示谭某确有脚下打滑的事实,厦门市某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未在公共经营场所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应认定其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对该案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影响,应承担次要责任。二审法院根据该案实际情况酌定谭某承担80%的责任,厦门市某医院承担20%的责任,并据此判令厦门市某医院赔偿谭某各项损失合计38608.99元。

法官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确立了从事住宿、餐饮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安全保障义务。医院作为提供医疗公共服务的机构,应为进入其场所的人提供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包括必要的提醒和警示,怠于履行该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医院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老年人腿脚相对来说较为不便,容易发生跌倒等损伤,因此在行走过程中更应尽到必要的自我注意和保护义务,怠于必要注意以致发生损伤的,应视其过错相应地减轻对方的赔偿责任。

案例二:

学生在校撞伤80岁老人 校方因教育引导不善担次责

2014年2月17日上午11时47分左右,时年80岁的许某某经学校操场步行前往接送小孩时与迎面跑来的小学生小李发生碰撞,许某某倒地受伤。当天许某某前往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治疗,被确诊为腰椎骨折,住院治疗11天。后许某某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小李以及其监护人李某和梁某还有学校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共计5.8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案涉事故发生时,小李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作为已经入学接受教育的小学生,对自身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应具有一定的预见能力,其应当知晓在雨天路滑、前方有他人行走时,用跑步方式前行可能导致他人受伤的后果,故小李对案涉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许某某的受伤系小李侵权行为所致,小李的父母李某、梁某作为小李的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许某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雨天路滑、校园内人流较为密集且无双行道的情况下撑伞前行,应该也有能力留意观察前方情况并及时避让却未尽到注意义务,对事故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失。

此外,案涉事故发生在上午11时47分左右,该时点距离学校放学时间不久,在学生离开学校的合理时间内,学校对于该时间段内学生的行为仍负有教育管理的义务。且作为教育机构,学校未就雨天等特殊天气下的安全行走问题对小李等低龄学生加强必要的教育及引导,未尽到教育职责。因此,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法院酌定小李对许某某的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学校对许某某的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许某某对其损失自行承担20%的责任。

小李的父母李某和梁某不服,上诉至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中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驳回上诉。

法官说法:

在本案中,当天雨天路滑,小李跑步前进,撞伤80岁老人许某某,理应赔偿伤者,这点大家可能都非常好理解。那为什么判决校方要承担责任并且赔钱呢?承办此案的法官提出,小李在事故发生时为9周岁,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作为教育机构,学校负有教育管理的义务,且事故发生在学校区域内,时间在上午11时47分左右,距离学校放学不久,学校应就雨天等特殊天气下的安全行走问题对小李等低龄学生进行足够的教育及引导,因此法院认定学校对该起案件存在一定的过错。

此外,老人因为其行动不便,在雨天撑伞走路的时候,也应该时刻注意前方,避免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