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高价手镯摔断 谁之责?

2018-12-18 14:15: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消费者到入住酒店游泳池游泳,签署“安全须知”后未按要求更换防滑鞋。

不慎滑倒,高价手镯摔断,谁之责?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8日讯  周末,许多市民会选择去温泉度假村度假,泡泡温泉以解一周的疲乏。可是,温泉、游泳池等场地湿滑,稍有不慎就容易滑倒受伤,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为避开责任,一些商家会让顾客在进场前签署各种免责条款。那么,签署这些条款后,商家真的就可以免责了吗?

近日,福州市仓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在游泳池不慎滑倒造成受伤、财产损失纠纷的案件。

游泳池边滑倒手镯断裂

酒店不赔偿被告上法庭

2016年7月,家住杭州的周女士入住福州某酒店 ,7月30日上午7时左右,周女士到酒店配套设施泳池准备游泳,因地板湿滑,穿着酒店客房一次性拖鞋的周女士不慎滑倒,不仅身上有多处擦伤,其随身佩戴的玉镯也因此断裂。

据周女士介绍,该手镯是其于2014年以450000元高价在香港某珠宝店购买的。事发后,其多次到该酒店协商赔偿事宜,但酒店方面及鉴定单位拖延时间,事情已经过去8个月了,仍然没有对手镯价值进行鉴定。于是,周女士将酒店告上法庭讨说法。

酒店辩称已尽告知义务

手镯经鉴定残留价1500元

审理中,该酒店负责人向法院提供了一份带有周女士签名的《使用室内/外泳池、更衣室安全须知》,其表示,在周女士进入游泳池前,酒店工作人员有告知其要更换防滑鞋才能进入游泳池,并让周女士签署了使用该酒店游泳池的安全须知。

这份须知上写有:“1、请更换防滑拖鞋后进入更衣室及游泳池区域……3、请将您的贵重物品存放在您客房的保险箱中,同时酒店前台随时乐意为您提供保险箱租用服务……5、请勿携带玻璃制品进入游泳池及更衣室区域……13、所有客人对自身安全负责,任何于游泳池造成的伤害、死亡及相关财产损失,酒店均不负责。”

因此,酒店认为其已将使用游泳池的注意事项告知周女士,周女士也签署了安全须知,而在周女士进入游泳池后,依然穿着一次性拖鞋而没有更换防滑鞋,依然携带高价的贵重物品,周女士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酒店方还表示,周女士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摔碎手镯的具体价值。

审理过程中,周女士承认自己在入场前签署了酒店的安全须知,而对于该手镯的具体价值,周女士没有提供正规发票,只提供了的香港某珠宝店出具的收款收据,也不能提供付款凭证。于是,周女士花费8000元到法院认定的检验认证机构鉴定该手镯的价值。

经鉴定,以事发当天为价值基准,该手镯在完好状态下的市场价值为60000元,目前状态下的残留价值为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