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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天小长假”,真的能来吗?

2019-01-18 13:00:0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即使休假也“无处可逃”

不少受访者坦言,“2.5天小长假”若真能落实,确实是件好事,但现在实际情况是,单位没有说不让你休,但你却不敢休、不能休、不好意思休。

“比如年假,是可以休了,但什么时候休,我说了不算。”中部某省份的多名公务员告诉记者,2018年该省一些地市规定,党政机关干部休假须集中在8月休完,“想出门旅游,撞了暑期高峰,哪里都热,哪里都挤”。

除了固定时间,另一种尴尬的情形是“不好意思提”。“领导都没有休,总觉得开不了口,领导就算同意了,内心可能有不同想法。”一些职工在受访时说。

还有一种困境是:假是休了,但无数个电话和微信派活,无处可逃。有受访者表示,现在的岗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规定给你的任务只有你能完成,所以即便休假,属于你的活还得照干。

“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适当的休息,可让人有更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这本是一项法定的福利,却因各种隐形的条件、门槛和 “共识”,导致其难以落实到位。

采访中,一些职工建议加大执法监督和处罚力度。在呼和浩特市做环境工程的赵伟认为,要让带薪休假真正落实,要考虑在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实施办法,并进行一些硬性规定,相关部门更要跟进巡查监督。

(新华网)

观点采撷:

“一周2.5天小长假”

配套措施须跟上

目前10多个省份均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一周2.5天小长假”的新休假模式,此举可以进一步激发民众休闲旅游、逛街购物等消费热情,刺激经济增长,提高民众的生活质量,其积极引导的意义毋庸置疑。然而,探索实施这种新的休假模式,配套政策措施一定要跟上,既不能成为少数人的福利,让大多数人望“假”兴叹;也不能让政府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缩水”,给群众办事带来不便。

根据我国《劳动法》,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实行“一周2.5天小长假”新的休假模式,等于每周只上班4天半,平均每周的工作时间会相应减少。在一些提供政务服务的窗口单位和部门,千万不能在周五下午就关门“歇业”,让前来办事的民众吃“闭门羹”。对此,这些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和部门可以采取灵活的措施,通过调休或给予经济补偿等方式,既要保障工作人员能享受到新休假模式的福利,又要保证窗口的服务工作时间,为前来办事的民众大开方便之门。

然而,在许多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或个体企业,“一周2.5天小长假”休假模式显然很难落实,比如住宿餐饮、商业零售、交通运输等企业,“八小时工作制”和“双休日”一般都难以保证。由于每周工作时间的减少,意味着用工成本要增加,而员工为了能保住“饭碗”,也只能忍气吞声地不敢维权。

笔者认为,新的休假模式属于鼓励性政策,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也不能盲目实行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各地探索实施“2.5天小长假”休假模式,相关的配套政策一定要跟上,让这项新的休假模式能真正惠及到大多数劳动者,进一步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繁荣。

(丁家发 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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