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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付了近半房款 发现房子已被法院查封

2019-01-21 10:49: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官提醒

一般情况下,房屋的卖方主要义务有:(1)交付房屋。即出卖人应该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交付符合合同规定的面积、间数、质量的房屋。(2)保证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保证将所出卖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在这项义务中,实际涵盖卖方必须保证对出卖的房屋享有完整的处分权,房屋权属清晰等。然而,在实际的交易过程中,常存在原产权人存在债务和经济纠纷,甚至房屋在过户之前被法院查封冻结,使购买人陷入两难境地。

因此,法官提醒购房者在购买需要延迟过户的房屋时,要提高警惕性,认真考察卖方的经济情况,看有无涉及诉讼、房产有无抵押记录等情况。归根结底,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以登记为准,在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这段时间内,可能会发生各种问题而导致房子最终不能过户,特别是买卖合同的订立与过户登记之间的时间差越长,风险就越大。

买房对于老百姓来说是一件大事,购买过程应慎之又慎。切忌盲目购房,以免房财两失。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赖昕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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