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期将近拿不到婚纱照 诉至法院要求店方赔偿
2019-01-23 11:27: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官提醒: 切莫盲目轻信微信宣传 结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而拍摄婚纱照往往被寄予了浪漫美好的期待。该案中,当事人与婚纱店订立了婚纱摄影服务合同,但因为婚纱店自身经营问题无法及时交付给当事人婚纱照片产品,该行为已经不能实现当事人订立婚纱摄影服务合同的目的,因此当事人有权要求解除婚纱摄影服务合同,并要求婚纱店返还相关费用。当事人因无法举证证实给其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且婚纱摄影是一种可替代的拍摄行为,当事人可以再进行重新拍摄,故当事人主张的精神损失费不能成立,依法不予以支持。法官提醒,当事人在选择婚纱摄影服务时,应当充分了解婚纱店的具体情况,不能仅凭微信宣传就盲目轻信,避免一份美好的憧憬变成一件糟心的事情。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尤燕玲 杨人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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