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化权亟须法律明确规定
2019-06-11 11:22: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童话大王”郑渊洁多个作品角色被他人用于注册商标和商号
商品化权亟须法律明确规定
近日,记者如约在北京市三里屯一个咖啡厅里见到了“童话大王”郑渊洁。他戴一顶深色休闲帽,鼻梁上架着一副墨镜,穿着一件黑色休闲T恤。
从事创作几十年来,郑渊洁在童话故事里塑造了众多艺术形象,比如皮皮鲁、鲁西西、舒克、贝塔等。然而,近年来,他发现自己创作的作品角色被多家企业用于注册商标或者用于商号中,而自己并没有授权。
郑渊洁的遭遇并非孤例。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称,这实际上就是知识产权法学界讨论多年的“商品化权”问题,即将知名形象、知名作品名称付诸商业性使用的权利。为了保护相关当事人的权益,更好的方式是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商品化权。
角色目前难以保护 商标商号频被抢注
这两年来,郑渊洁一直在为自己的作品角色“舒克贝塔”奔波。
郑渊洁向记者回忆说,2017年初,他收到江苏一位读者的消息,询问南京舒克贝塔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与他是否有关系。这位读者养了一只小仓鼠,鼠粮来自于这家公司,产品名称是“舒克贝塔”牌。
根据读者提供的信息,郑渊洁搜索发现,南京舒克贝塔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开设了淘宝企业店铺,销售鼠粮等产品。这家公司由江苏省协同医药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后者在2009年申请注册了“舒克贝塔”商标,在2015年11月申请注册商号南京舒克贝塔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经过1年多的准备之后,2018年6月,郑渊洁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起对“舒克贝塔”商标无效宣告申请。郑渊洁向记者解释说,之所以隔这么长时间才采取措施,是因为侵犯自己权利的商标、商号太多,“我要排队维权”。
1982年9月,郑渊洁给自己创作的艺术形象起名,确定姓氏为中国姓氏,创造了“舒克”和“贝塔”,后将两个形象关联在一起,于是有了“舒克贝塔”。
郑渊洁认为,“舒克贝塔”作为自己创作的童话作品中的主人公名称,具有较强的独创性和显著性,争议商标的注册将打破“舒克贝塔”与自己的对应关系,扰乱市场秩序。被申请人在明知自己及“舒克贝塔”品牌的前提下注册争议商标,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经过许可或者与自己存在特定联系,造成广大消费者的误认。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此申请正在审查中。
2017年9月,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还依法对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抢注的“舒克贝塔”商标宣告无效。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舒克贝塔”作为郑渊洁创作的童话作品中的角色名称,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前已为相关公众所了解,因此,作为在先知名童话作品中的角色名称,应当作为在先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被申请人将争议商标指定使用在教学、培训等服务上,具有不正当利用“舒克贝塔”这一童话作品中的角色名称营利的目的。
2018年7月,郑渊洁又向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南京舒克贝塔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商号侵权。目前,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在研究此事。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万勇告诉记者,郑渊洁所遇到的问题实际上就是知识产权法学界讨论多年的“商品化权”问题。商品化权,一般是指将知名形象、知名作品名称付诸商业性使用的权利。
万勇解释说,我国法律只规定了著作权、商标权、姓名权、肖像权,并未明确规定商品化权。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娱乐行业(文学、影视)的发展,出现了很多利用文学、影视中角色形象、名称的行为。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负责人、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法律应当保护、支持原创。对于原创作者来说,其创作的文学角色如果为广大读者所熟知,他就有将角色名称用于商标和商号的潜在可能性,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蒋志培看来,我国法律当中没有规定商品化权,在实践中,由于一些作品的名称虽然有独创性,但字数太少、含义太少,难以纳入著作权中加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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