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缉毒剧《破冰行动》中隐藏的法律问题

2019-06-18 11:38: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日前,霸屏23天的电视剧《破冰行动》深受观众追捧,良民CP、东辉组合……剧中数不清的戏骨天团,奉献了一场又一场精彩对决 。本期看剧普法栏目就让我们跟随漳平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一同探寻除了制毒贩毒、故意杀人、行贿受贿等显而易见的违法犯罪外,这部剧还隐藏着哪些罪行。
 
剧情一:“禁毒模范村”实则“毒村”  抱团闹事绝非“法不责众”
 
第一集就是东山市公安局禁毒大队缉毒警员夜袭塔寨村抓捕涉毒犯罪嫌疑人,遭到了当地村民的围堵,警车被打砸,警员被围攻。剧中的“禁毒模范村”塔寨村其实就是林耀东等犯罪分子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毒村”,几乎全村都在从事与毒品有关的行业。在这样一个村子里,即使没有制毒,有些村民也有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的行为,而这也属于违法犯罪,这就涉及到以下罪名:
 
1、宗族聚集的村子,常有不法分子以此为藏身处,被清查和逮捕的过程中,常常煽动亲友、同宗族人阻挠正常执法活动,以为人多势众,法不责众。
 
陈霖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此外,群体闹事也有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不同的情形,可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或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构成犯罪的,将会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人员定罪处罚。而对不构成犯罪的其他人员也可以根据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以警告、罚款或拘留。
 
2、在抓捕林胜文过程中,李飞等人被围困在宗祠,林胜武还乘乱打破装有疑似毒品半成品的袋子;在随后的侦查过程中,林耀东安排手下阻止警方调查,不少村民帮忙转移毒品,包庇制毒人员,触犯了什么罪名呢?
 
陈霖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妨害作证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剧情二:刚抓到的犯罪嫌疑人  被拘留不久就被取保
 
作为这部剧“狼人杀”的开幕,一开始“首杀”出现了——林胜文,林胜文在家制冰毒被李飞等人抓获,但证据(冰毒半成品)却被林胜武毁灭。李飞刚抓的犯罪嫌疑人林胜文被取保候审了,蔡永强告诉他林胜文的哥哥为他交了保证金。林胜文在拘留几个小时后就被取保候审,问题来了——什么情况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陈霖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林胜文就是因为“患有先天性心肌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而被取保候审。那么保证金交多少?怎么交?
 
陈霖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