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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简历被“爬虫”了吗?

2019-07-10 11:17: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未经被收集者同意  用户信息不得公开
 
经查阅相关资料,记者注意到“爱伙伴”相关负责人曾对媒体说,简历中不存在法理规定的个人隐私信息,并且相关软件只解析简历信息中个人教育经历和个人求职经历两部分,是属于个人可向公众开放并知悉的信息。对于简历中的照片、联系方式、身份证等不在获取范围,解析前已经做了脱敏处理。面对这样的解释,不少求职者认为根本站不住脚,“简历中的种种信息已经涉及到公民个人信息事项”。
 
“这种解释是与实际不符的。”在赵占领看来,如果按照这种说法,完全做脱敏处理,就不会出现把求职者的信息发给其公司相关负责人的情况,所以这种说法肯定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此外,简历里的一些信息是有其可被知悉的范围的。如用户的教育信息会在一定的范围内被特定的某些人所知悉,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类信息就不是用户隐私。
 
“关于这种行为是否涉及我国《网络安全法》中的公民个人信息事项,首先要明晰隐私和信息的概念。”赵占领分析说,隐私和信息的概念是有重合的,一般来讲,个人信息的概念范围更大一些,用户不想让他人知悉的这部分个人信息是隐私,用户求职时向某些公司发送简历的行为属于隐私范围,但同时也是个人信息。
 
“未经用户同意将用户的个人信息,甚至是隐私提供给他人,是违反《网络安全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的。这些都涉及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需要遵循基本规则和程序正确,也就是说要经过用户的同意。”赵占领说。
 
对此,郑宁同样认为“如果用户同意公开,或者经过处理无法识别到用户个人的才可以公开”,因为我国《网络安全法》第42条规定,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那么,针对这样的简历大数据公司,求职者能否报警,还是只能忍气吞声?赵占领认为可以通过两个方法解决:第一,可以向网信部门下的个人信息保护的主管部门举报,如各地的网信办,尤其是大数据公司注册地的网信办;第二,如果涉嫌犯罪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发现很多人都存在信息可能被泄露的情况,可以一起向公安机关报案。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