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离婚后可以给孩子改姓吗? 法官: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2019-07-23 11:18: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律延伸:

1、离婚后孩子改姓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若确实需要改姓,需要两个步骤。

首先,要和孩子生父或生母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应征得孩子的同意;其次,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孩子的户口簿、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办理。

2、改姓后另一方是否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此,不管孩子跟谁姓,父母任何一方都要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徐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