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不哭》听哭很多人 感情该怎么“断舍离”?
续写剧情一 男主赴英国学习深造摄影后,男女主依旧难舍难分,还是男女朋友关系。而男主需要高额的学习、生活成本,女主邮寄生活费给他,帮助他完成学业。那么,问题来了,这些钱是借贷关系吗? 续写剧情二 多年后,男主学成归来,二人谈婚论嫁,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但是婚后,二人矛盾增多,最后出现情感危机。那么,如果他们离婚,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 案例一:男友资助留学费用 借贷关系不予认定 2016年6月,孟先生与陈女士相识相恋,后因陈女士打算出国前往美国留学移民,向孟先生借款用于学费及生活费。自2016年7月11日至2018年,孟先生以个人工资、个人兼职收入、向他人借款、信用卡取现等方式,累计借给陈女士20万余元。现孟先生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陈女士偿还借款20万余元。陈女士辩称,不认同孟先生的诉讼请求,双方之间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是恋爱关系,她去国外留学是为了后来共同移民一起生活,双方之间存在约定,由孟先生供其留学资金,为了之后一起移民生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孟先生仅提交款项交付凭证,未提交借贷合意凭证。陈女士就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进行抗辩,孟先生对此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同时,综合陈女士提出的抗辩事项及其证据,根据证据的高度盖然性标准,陈女士的陈述更加令人信服,故法院判决驳回孟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例二:恋爱期间给生活费 是否属于借贷关系 2018年11月,小李向厦门市海沧法院起诉,要求小丽返还其在2014年4月1日的30000元借款。然而,开庭时小丽表示,自己确实有收到小李的钱,但这钱不是自己借的,而是小李给予她的营养补偿费及双方恋爱期间的的生活费用。 据小丽回忆,在和小李恋爱期间小丽发现自己怀孕,后便与小李一起到医院做了人流手术,其手术单上有小李的签名确认。术后,小丽得了妇科疾病,需经常就医。小李为此补偿小丽生活营养费及双方共同生活费20000元。其间因小李的不作为、不负责,双方分手。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小李与小丽之间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小李主张案涉款项为出借给小丽的借款,小丽则认为案涉的20000元并非小李出借给自己的借款,而是小李作为自己的男朋友在此期间自愿支付的营养补偿费及双方共同生活的费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李为证明借款情况,提供了20000元的银行转账记录作为依据,小丽提供引产记录、人流术前谈话以及医院门诊记录单作为证据;小李在庭审时也确认双方曾为男女朋友关系,小丽对小李的转款行为已经作出合理解释,其主张案涉款项的性质符合常理,法院予以采信。另外,小李主张通过现金支付的10000元,因没有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法院不予采纳。综上,法院驳回小李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男女朋友交往过程中,尽量不要进行大额借款,若确需借款,应做到通过银行转账并且留存凭证,转账时最好标注款项的实际性质,是借贷还是共同投资等,微信或者支付宝转账时也应当标注款项的具体用途和性质。 虽然通常碍于情面不会要求情侣一方出具借条,但是双方之间就借贷或者经济往来的沟通记录,例如微信、手机通话中关于借款的交付、催要等详细事项的内容均应当谨慎妥善保存,确保双方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明经济往来实际性质的有力证据。双方在交往期间共同购买贵重物品时应当保管好购物凭证及资金支付凭证。平时留存对方相关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以备发生纠纷方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