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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独自玩耍出意外 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2020-01-17 14:48: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相关法律赋予监护人认真尽职履行监护职责的义务。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应认真履行好监护职责,尤其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幼儿,更应该悉心照看,在避免其受到外来侵权行为侵害的同时,也应教育其不要实施各种危险行为,以免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害。

法官提醒:

履行监护职责 家长切莫大意

法官提醒,近年来,由于家长疏于监护管理,导致小孩发生安全事故引发官司的情况并不鲜见。出事的最主要原因,是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职责,粗心大意,怀有侥幸心理,却不知会令自己幼小的孩子陷入危险甚至死亡的境地。作为家长,应当时时谨慎,对未成年人切实负起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此外,法官还建议,物业公司应注意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防范,避免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