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粉丝经济”乱象何时休?

2020-01-19 14:12:49 来源:福建法治报

 

检察官建议加强平台管理

江苏镇江一公司会计兼出纳王某,将公司930万元资金提出并挥霍,其中累计充值600万余元给女主播打赏礼物,单次打赏达10万元,单个主播得到的打赏累计达160万余元,最终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淮安一女会计贪污200多万元公款打赏网络男主播,获刑9年……近年来,因沉迷网络、打赏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粉丝”,并不鲜见。

无论是直播平台分等级收取会员费,主播收获“粉丝”的礼物、打赏,还是微博、网络推手、“大V”的种种包装,最终都是为了吸引“粉丝”关注,从而获取经济利益。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东山建议,“粉丝”追星要理性,而直播平台也应当加强自身监管,坚守行业底线,严格依法依规经营,抵制低俗、恶俗的直播内容。此外,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建立用户实名制和主播黑名单制度,健全完善直播内容的审核、监管制度和对违法有害内容的查处措施。

苏州大学传媒学院副教授陈一认为,“粉丝”尤其是青少年“粉丝”,喜欢参与打赏活动,但板子不能都打在青少年身上,网络平台在某种程度上扮演了“推手”“诱饵”和“教唆”的角色。

陈一建议,可对直播平台、主播采用积分制管理,进行全程式、伴随式管理,压实平台方责任,引导其打造正能量“网红”。

(中国青年报)

观点采撷:

“粉丝经济”别太任性

近年,随着互联网技术日益崛起,“粉丝经济”突破时空羁绊,一路高歌猛进,在消费市场攻城略地,释放出巨大的影响力。

“粉丝经济”的运营逻辑并不深奥:网络直播平台主播,通过某个兴奋点聚集人气,为“粉丝”提供多样化、个性化商品与服务,或有偿代理商家广告、提供链接,最终实现流量变现。其中,仅靠粉丝打赏、刷礼物,月入上万者大有人在。从理论上说,在社交媒体升级换代、娱乐产业方兴未艾的今天,“粉丝经济”是二者一拍即合,水到渠成的必然趋势。

然而,现实的河流总是滩多水急,难以轻易定义得了的。时值“流量为王”的消费时代,若想在那些貌美如花、肢体语言极其“丰富”的女主播中,找出几个网红“道德模范”,可以说很难。

麻烦也就跟着来了。一些心智尚未发育健全的青少年,通常很难抵挡住网络女主播的种种诱惑。他们拼命打赏,猛刷礼物,只为换来小姐姐娇媚一笑,或嗲得令人浑身发酥的“谢谢哥哥”。

要命的是,网络追星族中富N代毕竟只占极少数,大多数“粉丝”来自工薪家庭,且对女主播的美好印象是碎片化的。一般情况下,谁有那么多银子充值会员,专享“专属表情”“贵族喊话”等特权?于是,某些冲动的“小哥哥”便打起了歪主意,甚至一步步走向了犯罪深渊。

如何遏制“粉丝经济”乱象?大致可以从这么几方面入手:从教育层面而言,应该开宗明义地提醒身陷情感幻觉的青少年,力戒奢侈,量入为出,明白直播有玄机、打赏存后患;同时不妨公开相关案例,以儆效尤。在管理向度上,相关平台理当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有的放矢地对那些以出格方式,诱导粉丝打赏、刷礼物的主播,适时予以警告直至断然封杀。从法治角度说,在大力倡导平台依法营运的基础上,对存在涉嫌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情形的,毫不手软地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粉丝经济”有利消费升级,助推行业变革,是个“互联网+”的好东西。可以预言,“粉丝经济”运营生态被净化后,必将焕发出更多生机与活力。

(肖竹 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