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消费陷阱 莫忘依法维权
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往往可能遇到产品质量不合格、价格欺诈等各类问题。消费者应当如何维权,维权的时候又该注意哪些问题?泉州市泉港区法院法官通过该院宣判的消费维权案例告诉你! 采购到不合格食品 向卖家索赔获支持 2018年4月,某便利店向泉州某贸易公司购买24瓶冰橄榄用于销售,该批冰橄榄系被告泉州某食品工业公司生产。 同年7月,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在对该便利店进行食品抽样检查过程中发现上述冰橄榄山梨酸及其钾盐等食品添加剂不符合有关标准,属不合格食品,遂对该便利店处以罚款51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9.2元。为此,该便利店起诉要求上述俩被告共同赔偿其损失。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原告以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泉州某贸易公司作为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即原告某便利店提供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标的物。原告因销售被告泉州某贸易有限公司供应的不合格冰橄榄,导致其被行政处罚。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该罚款项属于因被告某贸易有限公司履行合同违法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由其予以赔偿。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原告与被告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无直接的合同关系,要求其赔偿损失,于法无据,故判决被告某贸易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某便利店上述损失51039.2元。 法官说法 法官提醒,在食品生产、销售流通的各个环节,生产者、销售者均有义务保障食品安全。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向销售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