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三折的房屋装修 法官与您聊聊家装维权的那些事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8日讯 辛辛苦苦好不容易攒下钱买一套自己的房子,因为忙于工作外包给装修公司,结果工期一拖再拖,装修前承诺“天上宫阙”,装修后收房“哪哪都缺”,陷入了装修劳心劳神、维权费时费力的窘境。你是否也曾遇到这样的糟心事?且听听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聊聊房屋装修维权的那些事。 陈女士计划为自己名下位于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的一套50余平方米的房屋进行装修,因工作较忙精力有限,经朋友介绍后,与施工负责人王某所在的三明市某装饰工程公司签订《住宅空间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约定由该公司负责装修,除衣柜及家电外,包工包料,工程总价60000元,施工期为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1月20日,并在合同签订后先后支付了工程款57000元。 没想到,陈女士原本满心欢喜准备乔迁新居时,等来的竟是三次逾期违约和自己的漫漫维权路。 第一次逾期违约:合同截止日未完工 2018年11月20日,陈女士走进自己的新房时傻了眼,原本应已竣工的房屋只进行到第二进度,仅完成了粉刷工作,尚未刮墙和喷漆,橱柜、玻璃隔断等均未施工。陈女士多次催促三明市某装饰工程公司加快工期,该公司则寻找各种理由予以推脱,没想到半个月后,索性停工了。 第二次逾期违约:私下调解仍未兑现 陈女士收入并不高,原本打算委托专业公司尽快装修,年底入住后就可以节省租房子的费用。见装修一直没进展,着急的陈女士便找到了当时的中间介绍人,让其帮忙居中协调,施工负责人王某允诺尽快完工,但仅是让工人完成一些刮墙和喷漆等零散工作,其余主要装修事项仍迟迟没有开展。 陈女士多次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催促提醒,三明市某装饰工程公司均以“忘了打电话联系”“监工忘了安排”“工人没空”等理由搪塞,最后居然直接拉黑陈女士的微信和电话。截至2019年4月8日,该公司仅完成了房屋的喷漆和部分插座面板安装,地板、电灯、卫浴等安装工作均未完成。 第三次逾期违约:消委会介入仍无果 无奈之下,陈女士将王某及其所在的公司投诉到消费者协会。调解过程中,王某以陈女士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橱柜属于赠送产品不同意安装等理由为自己的逾期完工行为开脱。2019年4月20日,在消费者协会的介入调解下,陈女士与三明市某装饰工程公司签订了《装修调解协议》,约定剩余工期的完工时间为2019年5月5日,若再次逾期,该公司将每日按照装修工程总价款的万分之六点五向陈女士支付违约金,直至完工为止。 但时至2019年5月13日,三明市某装饰工程公司仍未按约定日期完成装修工程,也未向陈女士支付违约金,导致陈女士无法正常入住不得已继续自行租房,给其带来了较大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陈女士遂将该公司诉至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工程款,并支付违约金及逾期完工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