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出借钱款需谨慎 切勿贪小利赔上养老钱
2020-05-20 15:52:48
来源:福建法治报
案例三: 带息借款想赚利差 不料亏尽养老积蓄 2004年2月,罗某以需资金周转为由分7次向73周岁的黄某借款共计19.5万元,其中部分钱款系黄某向其朋友带息借款后再转借给罗某,欲赚利差。罗某支付利息至2012年2月26日止。经黄某多次催讨,罗某均无能力归还。 2017年7月2日,经双方结算,罗某重新向黄某出具借条两张,双方重新约定了借款利息及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经黄某多次催要,罗某迟迟未还本付息,黄某却要一直向其朋友支付借款利息,未及时止损,致使辛苦积攒的养老钱消耗殆尽。黄某因此起诉至法院。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罗某自愿归还黄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5万元,该款分期归还。 法官提醒: 老年人的风险评估能力不足,容易被高利率所迷惑,且多以现金方式交付钱款、证据意识薄弱,结果一不小心就血本难归。老年人更应谨慎出借款项,应对借款人的经济状况、还款能力做一定的了解,面对高额的利息,一定要心存警戒,切勿贪小失大。莫把所有积蓄都投入到民间借贷中,子女也可以帮老人提供一些理财信息,帮老人把把关。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李璐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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