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安全 不容忽视
孩子在汉堡店玩耍受伤 家长和经营者谁该担责 公共环境中,儿童的安全事故仍然屡见不鲜,或因家长看护不当,或因游乐设施防护不到位,让悲剧一次次重演。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儿童在汉堡店玩耍时意外受伤引发的赔偿纠纷的案件。 2019年3月1日,小风与家人在莆田市城厢区某汉堡店内消费。当时小风母亲在汉堡店就餐,而小风在该店专设的玩耍区域玩蹦床,其间小风不慎从蹦床上摔下致伤。之后小风家长立即将其送往医院诊治。 小风被诊断为左肱骨踝骨折,花费医疗费592元。后小风又转院到莆田某正骨医院治疗15天,花费医疗费5884元。出院后经福建某司法鉴定所鉴定,小风的伤残程度属十级伤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经协商未果,小风家长即向法院提起出诉讼,要求判令该汉堡店赔偿小风医疗费6476元、护理费1418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750元、营养费647.6元、残疾赔偿金91240元等费用共计125548元。 涉案汉堡店称,其已在汉堡店进门处贴了告示,要求小孩在玩耍区域玩耍时必须有监护人陪同,并且店内的广播循环播放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再者该区域内的设施都是正规厂家生产的,现场也有泡沫进行安全防护。而小风的家人表示其未见到告示,也未听到广播注意事项。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城厢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该汉堡店自愿支付给小风赔偿款人民币4万元,该款项应于2020年4月30日和同年5月31日前各支付2万元;若汉堡店未能按上述期限履行义务,则小风可就其未支付部分的全部款项一次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官提醒: 娱乐场所或餐饮店内设有儿童游乐区域的,应当在显眼处张贴安全注意事项,用于游乐的设施一定要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符合安全规范,经营者还应指派专人在娱乐现场看护儿童;作为到店消费的家长,应该履行好监护职责,随时看护好自己的孩子。切莫错误地认为到店消费则儿童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经营者承担。因此造成儿童伤害,家长和经营者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