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投资能否返款 法院调解定分止争
多年前合伙投资,如今“隐名”股东过世,继承人生活渐有困难,可项目公司又处于亏损中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3日讯 这个春节,华安人小邹过得特别舒心。原来,其父在世时曾经入股多个合伙项目,但多年来未收到项目公司的音讯和收益,这一度让她困扰不已。春节前,在华安法院帮助下,她这个大难题终于得到解决…… 事情缘由 多年前,小邹的父亲邹先生与好友杨先生共同合伙投资多个文化产业项目。2017年9月28日,邹先生与杨先生签订《合伙投资协议书》,约定共同出资30万元并以杨先生名义享有某文化产业公司1.6%股份,其中,杨先生出资22.5万元,占1.2%股份,邹先生出资7.5万元,占0.4%股份,该合伙协议明确对利润和亏损分担、事务执行、违约责任等约定。 入股后,邹先生出于对合伙人杨先生的长期信任,加上自身工作的因素,很少参与项目公司的进程,杨先生则不定期向邹先生告知投资项目的进展,双方合伙项目也渐有蒸蒸日上之势。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正当邹先生和家人满怀憧憬向往未来生活时,老天给这个家庭带来一个意外伤痛。2018年4月1日,邹先生因病不幸去世,悲痛之余的小邹张罗着父亲身后事时得知该合伙事宜。因生活渐有困难,小邹遂向杨先生提出要求其返还合伙款,经多次协商,双方无法对返还金额达成一致。 2020年11月12日,小邹将父亲生前的合伙人杨先生起诉至华安法院,要求其解除与邹先生合伙协议、返还合伙投资款。 开庭审理 “你好,请问杨先生的电话是这个吗?”2020年11月18日,案件受理后,法官仔细翻阅案卷,在查询到杨某联系方式无法接通时,法官一边电话联系小邹代理人询问杨先生的准确联系方式,一边向她进一步了解案情。 随着交流的深入,经办法官摸清了小邹对诉讼的期待和意愿。自邹先生病逝后,小邹一直在等待杨先生能够将合伙投资款返还。无奈双方至今没有正常沟通联系过,对方只是一味倾诉项目公司尚在亏损。 “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该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于2020年12月9日开庭审理。由于庭前双方未达到调解意愿,该案法官决定召集当事人先行庭审,而后开展庭后调解,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化解双方的纠纷。 “根据签约和可行性报告实际情况,文化项目虽然已经严重亏损,但仍在缓慢进行。”在法官将项目公司是否存在盈余认定为该案的主要争议点后,杨先生也明确说明了项目最新进展。因项目仍在进行,合伙体依旧稳固,双方因此初步达成调解意愿。 见双方当事人有了进一步调解的意愿,法官决定趁热打铁进一步开展调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