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纠纷如何化解?看龙岩、平潭人民调解组织走出的定分止争之路
女子酒后溺水身亡 公调对接平定风波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近日,小兰应邀参加男友阿胡的生日宴会,次日零时左右,尽兴而散的同伴带着醉意各自回家,而醉酒的小兰却在回家途中掉入河里。长汀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大量警力沿河展开援救,无奈水深流急,凌晨3点左右才发现已溺水身亡的小兰。 随后,小兰和阿胡的家人就死亡原因和赔偿标准产生纠纷。在长汀县司法局汀州司法所“公调对接”机制的及时介入下,经过一番论理和劝导,这场风波终得以平息。 争议焦点: 家人质疑死因 听证会详细说明 事发后,当地警方通过大量的人证、物证和尸检说明小兰系酒醉溺水死亡,排除了他杀的嫌疑。但死者家属难以接受这一事实,认为邀请死者一起喝酒的阿胡和相关人员有意隐瞒事实真相,要求阿胡说明女儿死因,并赔偿80万元。得知消息后,汀州司法所立即启动了“公调对接”机制,及时介入纠纷的化解工作。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久,死者母亲哭哭啼啼地走到阿胡家中,并扬言“不赔偿就要当场死在这里”。当调解人员赶到现场时,双方情绪激动,于是调解员耐心地劝导小兰的母亲,对她痛失爱女表示极大的同情,要她冷静下来,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避免事态的再度扩展。在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说服下,事态暂时得以缓解。 事不宜迟,长汀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派出所以及司法所、法医、死者家属召开了“小兰死亡事件”听证会,刑侦人员就小兰死亡情况作了详细通报,法医对小兰尸检报告作了全面说明,使死者家属清楚地了解到小兰死亡的真实情况。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小兰的家人认可了小兰酒醉溺水死亡的事实,向对方当事人提出了经济补偿的要求,调解工作进入了实质性的阶段。 厘清问题: 妥善打开家属心结 动员双方配合调解 司法所认为要妥善解决此事,只有使双方父母达成共识才能达到“水到渠成”的效果。但小兰死后,其父母一直沉浸在悲痛之中,调解员数次入户皆难以沟通,很难向其了解到真实的调解意愿,经外围了解,做通死者哥哥的工作才是关键。对此,调解员找到小兰的哥哥,但他认为对方很过分、不诚心,事情发生至今连一句安慰的话都没有,情理上无法接受,并准备请律师向法院起诉。 调解员向他说明此事不及时处理会给他父母的身心健康带来更大的伤害,只有早日解决好纠纷、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才是对亲人最好的安抚。经过调解员耐心劝说,他答应做好父母的工作,通过调解解决此事。 而后调解员对另一方当事人阿胡展开了“单方疏导”工作。但阿胡的父母认为儿子不应负任何责任,甚至拒绝与调解员交谈,采取了逃避的态度,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但调解员不厌其烦,发扬“钉钉子”工作精神,利用晚上和周末的时间三番五次到阿胡家中,反复向其说明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应尽的权利及其义务,要求阿胡家属“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想想对方失去爱女的伤痛…… 丝丝细雨润万物,句句话语解心结。调解员的一片真心终于融化了这块“寒冰”,阿胡的家属最终同意到司法所参加纠纷的调处工作。 对症调解: 双方“面对面”调解 纠纷终得圆满化解 随后,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要求双方尊重事实,依法依据、互让互谅、心平气和地参加调解;向双方父母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指出对于事情发生,双方父母也存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能一味怪罪对方。 而后,调解员提出双方父母对小兰死亡事件应承担的责任。阿胡在邀请小兰喝酒后,明知其酒醉却没有安排人护送或及时通知其家人接送,所以阿胡没有尽到保护小兰醉后安全保障义务,在法律上叫作没有履行醉后安全保障的附随义务,故应负主要责任。 在调解员分清责任主次的普法教育下,双方父母意识到了对儿女平时关心爱护和教育监督存在欠缺,深表悔意;同时,死者家属对补偿作出了较大让步,阿胡父母也表示尽力补偿,但离对方最低补偿30万元的要求相差甚远。 就在双方赔偿金额僵持不下之际,经过调解员的充分工作,阿胡也不再逃避自己的责任。在调解现场,只见满脸羞愧的阿胡诚恳地说:“兰叔,对不起!求求你原谅我!我知道千两黄金都赎不了我的过错……” 一瞬间,现场一片沉静,面对这个让人操心的阿胡,之前还互相埋怨的双方家人双眼含泪、双手紧握……随后,阿胡及家人当场补偿死者家属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等一切费用。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通过司法所调解员的不懈努力,这起赔偿纠纷终于落下了帷幕。 案例点评 该纠纷的调解,首先是司法所及时启动了“公调对接”机制介入纠纷调解,调解过程中,通过“小兰死亡事件”听证会的形式,让死者家属了解清楚小兰死亡的原因,有效地控制了纠纷再度恶化。 通过调解员有针对性地展开普法教育,使双方家长情感上从“情”向“法”转变,使双方监护人明确责任分担,终于使纠纷得到成功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