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节,“典”上一份“法治大餐”
法律年龄对照表 自《民法典》施行后,法律年龄随之改变,我们从成为一个受精卵起,就相当于激活了生命的年轮,我们的法律年轮也就开始了,让我们一起温习一下—— 0岁以下 当我们还是胎儿时,就开始具有法律意义。 根据《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另外,为体现对“胎儿”特别保护,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孕妇不适用死刑和治安拘留。 0-6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岁以下的小孩为婴儿,一岁以上不满六岁的为幼儿,六岁以上不满十四岁的为儿童。 根据《民法典》规定:1周岁以内,婴儿的父亲不得向母亲提出离婚,但母亲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父亲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为了婴儿的利益,哺乳自己不满一岁的婴儿的妇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不适用治安拘留。 6-7岁 《义务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由此看来,六岁是一个人开始行使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法定起点时间。 另外,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未满六岁的幼儿,尚不能单独在街道上或者公路上行走。 8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8岁以下的为未成年人,《民法典》规定,8岁是一个很重要的年龄分界线,把未成年人分成两个阶段:8岁前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2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满12岁的人可以合法地骑自行车、三轮车上路了。也就是说,年龄未满12岁的小孩在道路上骑车是违法的,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此希望家长要负起监护责任,不要让未满12岁的孩子骑车出行。 14-16岁 14岁是一个十分重要也很危险的年龄。因为从这一岁数开始,将可能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行政法、刑法上的责任。14岁也是法律对部分人严格保护的一个年龄界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14—16岁属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6-18岁 从这一年龄开始,人开始有了劳动的权利,法律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需招用的,应当履行审批手续。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年满十六周岁,可以驾驶电动车自行车或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行驶。 18岁 到了18岁这个年龄,就属于成年人了。享有广泛的公民权利,这里想提醒广大适龄青年应当履行神圣的兵役义务。 《民法典》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