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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打卡”寻刺激 开心一“夏”要安全

2021-08-03 09:41:49 来源:福建法治报

问题一:“网红项目”是否属于特种设备?

许水清律师表示:近年来,玻璃廊桥、悬崖秋千等“网红”游乐项目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而面对庞大的旅游市场,此类项目在各景区开设数量仍迅速增长。景区兴建玻璃廊桥、栈道等玻璃悬挑观景平台,甚至在一些农家乐、住宅小区中也建有相关设施。

根据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而值得警惕的是高风险项目之所以成为频频被包装为“网红景点”,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项目未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管理,因此游走于质监部门的监督管理体系之外。

查阅资料发现,部分“网红”游乐设备游离于监管之外。其中大型游乐设备是指用于经营目的,承载乘客游乐的设施,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度大于或等于2m/s,或运行高度距地面不低于2m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而目前流行的“网红桥”分为固定式和移动式,长度一般在20m-30m,移动式多是采用天梁,高度在5m左右,桥面最低点距下平面在0.4m-0.8m。

可见,玻璃廊桥、玻璃水滑道、悬崖秋千等一些新型游乐设施尚未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当中,不属于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管范围。即使如此,也并不意味着景区经营者可以随意上马任何项目。

问题二:“网红项目”如何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许水清律师表示:为了加强游乐场所安全监管,国务院安委办曾发文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于2019年9月下发《关于加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各地区要结合当前游乐场所的安全形势和特点,组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游乐场所的安全监管。

具体在职责分工方面,《通知》提出各级教育、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及游乐场所项目审批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和“谁的场地谁负责”的要求,开展本行业领域内的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完善游乐设施安全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委托相关技术机构开展风险评估、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为小型游乐设施安全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

此外,其他有关部门应配合做好游乐场所市场秩序规范、打击违法行为和舆论教育引导等工作。乡镇街道需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的经营管理主体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普法解读

不论是“网红”游乐项目,还是日常的娱乐活动,一定的风险性是文体活动固有的特点,这既增强了文体活动的魅力,也构成了其潜在的风险。民法典第1176条将自甘风险原则正式写入条文,做出明确规定,作为游客必须了解下。

根据自甘风险原则,受害人明知可能遭受来自于特定危险源的风险,仍愿意主动介入到该风险当中冒险行事,如最终因该风险而使自身遭受损害,则加害人可以免除或减轻民事责任。因此,提醒此类公共场所管理人,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同时,注意及时规避自身风险,投保相应的公众责任保险。

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新兴游乐项目的参与者应仔细阅读风险告知,应量力而行,谨慎选择游玩项目,始终保持安全意识,不可贪图一时的新鲜、刺激,进入危险区域或做出冒险之举,尽到自身安全注意义务。监护人要尽到监护责任,防止未成年人为寻求刺激擅自游玩。

在游玩过程中,游客要严格遵循游戏规则,在游玩中发生危险,要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并呼叫管理人员。事故发生后,切莫将门票等凭证随意丢弃,对于能够证明事发经过或现场的照片、视频须妥善保存,以减少维权困难。

(本报记者 陈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