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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遇“雪糕刺客” “法治冷饮”帮你去去火

2022-07-12 15:27: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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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雪糕刺客”一词持续火热,该商标被申请注册,申请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申请人为自然人李某,国际分类为广告销售,当前商标进度为申请中。

网友疑问:抢注“雪糕刺客”商标合法吗?

律师解答

许辉丽律师: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抢注如果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是不违背商标注册原则的,可以认为是正常的商业行为。

作为互联网发展的产物,网络热词通常自带流量,具备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的特性,以至于很多企业或个人热爱将网络热词注册商标。但是,网络热词注册商标的前提是,必须是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即合法性。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雪糕刺客”是一个负面、消极及带有贬斥、否定、憎恨等感情色彩的贬义词,存在一定的不良影响。

除了合法性,还需要考虑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有近似商标。《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三)条规定,缺乏显著性的标志是不予注册为商标的。“雪糕刺客”这一类网络热词属于日常用语,只是在特定的语境下才被赋予特定的意义,明显缺乏显著性。因此,鉴于“雪糕刺客”本身含义存在一定的不良影响及明显缺乏显著性,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一定会被核准。

另外,对于注册商标但实际不使用的行为,我国《商标法》规定了“撤三”制度,即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律师提醒

面对“雪糕刺客”,消费者有权选择消费或者不消费,要勇于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当购买雪糕无法接受价格时,有权大大方方把雪糕放回去,如果当下付了款,下一秒就反悔,只要雪糕完好,也可以要求退货退款。

同时,作为经营者,应在雪糕销售端的醒目处对产品进行明码标价,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利。

(本报记者 林扬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