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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现校园霸凌 如何守护“少年的你”?

2022-11-24 15:30: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律师解答

郑凯泉律师:《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的定义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主要看五要素。以该案为例,要素一:起因条件。事件的起因必须是有人为的不法侵害构成的,该案中,小蒋遭到同年级15名学生的殴打,属于人为的不法侵害,这个时候可以采取措施保护自己;要素二:时间条件。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小蒋是在被殴打的混乱中拿出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学生。属于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实施的防卫。要素三:针对实际侵害人防卫。正当防卫只能针对正在违法实施人采取措施,不能殃及他人。小蒋刺伤的是围攻他的其中3名学生。要素四:具有防卫意识。作为防卫者,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心怀怨恨,恶意殴打就不属于正当防卫。小蒋是在被他人殴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被迫进行自卫反击,属于正当防卫。要素五:限度条件。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小蒋刺伤对他实施暴力侵害的3名学生后,并未再继续实施伤害行为。综上,小蒋的这一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记者有话说

该事件的发生,让记者想到了电影《悲伤逆流成河》里被欺凌的易遥,到最后只能用跳河来自证清白。我们不得不思考这些孩子究竟怎么了,不禁想问:这些孩子为何会走上霸凌他人的不归路?学校和家庭究竟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这种现象何时能根除?

其实,校园霸凌事件频发并不是仅靠某一方努力就可以解决的。学校对此类事件的教学不全面性,会导致被霸凌的学生不知道怎样维权。而做出校园霸凌这一行为的学生也存在心理方面问题,而导致心理问题的原因,包括了家庭、社会等各类因素。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校园霸凌问题,需要家庭、学校乃至整个社会的多方努力。只要司法机关、学校、家长、孩子联合起来,共同强势面对校园霸凌,相信一定能够帮助更多的被欺凌者!

(莆田长安网记者 徐林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