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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家庭暴力中的故意伤害等问题

2023-01-12 11:27: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网友讨论二:应该行拘还是刑拘?

事发后,男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网友对处罚结果展开争论,认为行政拘留处罚太轻,而应该刑事拘留。

问题: 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可能受到哪些处罚?

律师解答

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情节严重程度不同,受到的处罚也不一样。情节较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规定,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情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由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处罚的方式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该案中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男子被行政拘留,实际上就是受到了治安管理处罚。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行为人就会受到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处罚。

因为受到家庭暴力行为侵害的家庭成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被申请人,也就是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也会受到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网友讨论三:选择谅解还是坚决维权?

男子的行为获得了女方家属的谅解,网友认为,女方家人不能代表女方提出谅解,而男子被谅解,也不应从轻处罚。

问题①: 女方家属谅解,男方是否可获得从轻处罚?

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规定,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既要严格依法进行,也要尊重被害人的意愿。在立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提起公诉、判处刑罚、减刑、假释时,应当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合情、合理的处理。对法律规定可以调解、和解的案件,应当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和解。对于实施家庭暴力犯罪情节较轻,或者被告人真诚悔罪,获得被害人谅解,从轻处罚有利于被扶养人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人能否获得从轻处罚,除了是否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还有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但是即使其实施家庭暴力的情节轻微,也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也不意味着行为人一定会获得从轻处罚,具体还是由法院综合考虑决定。

问题②: 遭遇家庭暴力,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手段?

律师解答

首先,可以向社会寻求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因为家庭暴力大多具有隐蔽性的特点,往往不会那么容易被发现,所以,当受害方遭遇到家庭暴力后,在收集证据等方面还不明晰时,可以选择这种最为基础直接的救济方式。

其次,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像我们前面说到的,对于家庭暴力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情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作出治安管理处罚。书面告诫书一方面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警告施暴者;另一方面也可以作为后期法院认定家庭暴力行为的证据。

再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提出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以裁定的形式对施暴者下达的一道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司法命令,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最后,对于情节严重,已经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