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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被丈夫举报出轨学生 律师详解该事件涉及的相关法律责任

2024-02-28 15:48: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热议七:冒充女教师开直播赚流量是否涉嫌诈骗?

热点回顾:2月20日晚,有不少网友发布消息称,疑似“涉事女教师开直播”。根据网络上的截图显示,该女子的账号信息和“33岁”“上海·虹口”“华东师范大学”等内容有关,简介是“我就是要赚大钱”,可是她的IP地址显示是在辽宁。目前,已查不到该账户任何信息。此外,某社交平台出现多个名为“我不是张老师”的账户。

网友疑问:冒充公共事件当事人开直播赚流量,是否构成诈骗?

律师解答

林培德律师:如果博主仅是冒充“女老师”身份,依据《民法典》规定,博主的行为对“女老师”构成侵权,属于违法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博主冒充“女老师”身份,散布不实言论,则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博主将面临治安处罚。如果博主冒充“女老师”身份实施诈骗等行为,还涉嫌诈骗罪等。

该事件中,一些主播为了“蹭热度”,有意无意地冒充公共事件当事人“女教师”,欺骗公众进行直播,已获得打赏,如果数额小的(一般三千以下),应受到治安处罚;数额大的,可能涉嫌诈骗罪(一般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律师提醒

出轨不忠是道德问题,而侵害他人隐私是法律问题,维护自身权益应当在合法框架中进行,不能有理但任性,否则将两败俱伤。

此外,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不论个人还是社交媒体,在网络或其他社交渠道发表言论应当保护各方隐私,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毫无底线、滥用权利。

普法后记

“女教师被曝出轨16岁学生”一事,成了开年以来最火爆的社会舆情。

有人为了个人私欲,罔顾道德底线;有人为了发泄愤怒,逾越法律红线;有人为了获取流量,放弃做人底线。涉事女教师因自己的行为遭受道德批判,并面临处分;丈夫公开他人个人隐私涉嫌违法,或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网友伪造警方询问笔录、恶意拼接他人照片、冒充公共事件当事人开直播赚流量涉嫌违法……在该事件中,没有一个赢家。

教育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基石,而教师则是塑造未来社会的重要力量。为人师表应以身立教,越过道德底线将自尝恶果。

道德底线不可踏,法律红线更是不可越。对于维权人,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从言语到行为,都不能超过法律限度,以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对于“吃瓜”群众,则应保持理性,传递正确价值导向,拒绝传播违法、虚假、不实的信息,更不能为了“蹭流量”而无所不用其极。

最后,回归事件本身,其背后反映出的教育问题值得深思。希望教育部门、学校以此为鉴,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同时,家庭应与学校保持密切沟通,共同关注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孩子的权益。只有教育和家庭共同努力,孩子才能在和谐、安全的环境中快乐成长。

(本报记者 林扬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