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男童骑行遇难 谁为悲剧“买单”

2024-08-30 15:27: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事件回顾二

根据报道,事故发生在一次变道时,可能是前后车辆距离太近发生碰撞,球球不慎摔倒,半边身体倒在对向的机动车道上。不幸的是,这时对向车道正好有一辆小汽车驶过,驾驶员来不及避让,车轮辗过球球。事发视频可以看到,自行车队未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问题①:该起事故,汽车驾驶员、其他骑行人员是否需要担责?

律师解答

王鹭杰律师:关于汽车驾驶员的法律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遇到意外情况时应进行合理避让,确保行车安全。该事件中,男孩摔倒跌落在对向车道上,驾驶员未能避让导致碾压事故发生,初步来看,驾驶员可能存在过失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具体还需根据事故现场勘查、车速鉴定、行车记录仪视频等证据综合判断。

关于其他骑行人员的法律责任,若其他骑行人员属于“组织者”,如前所述需依法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若其他骑行人员与该事故的发生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例如系因其行为导致前后车辆碰撞、男孩摔倒等,有关主体也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问题②:因城市交通规划,很多路段并未划分非机动车道。这种情况下,若电动车、自行车等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发生车祸时,是否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律师解答

王鹭杰律师:依据《道路安全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若电动车、自行车等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发生车祸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此,在没有车道线划分的情况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应更加注意行车安全,若发生碰撞,需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判断各自责任。

事件回顾三

据悉,事发路段是未交工验收路段,没有通车。相关工程招标公司表示,该工程已建完但是还没有验收。事发县的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也称工程未移交,因而不了解事发路段情况。

问题①:工程未移交能通车吗?

律师解答

王鹭杰律师:根据《公路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公路建设项目和公路修复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没有经过验收移交的路是否可以通行,取决于该路段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经过验收移交,那么公路可能还没有达到通车条件,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未经验收移交的路段是不允许通行的。

问题②:相关部门是否存在履职瑕疵?

律师解答

王鹭杰律师:一般而言,未完成竣工验收程序的建设项目尚处于施工过程中,道路施工方、建设单位等相关主体应继续履行相应管理职责,例如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设置必要的临时交通标志、标线和警示设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封闭管理等措施。否则,对未竣工道路在临时使用期间发生的安全问题,道路施工方、建设单位等也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题③:该路段未验收,是否会影响事故各方的责任划分?

律师解答

王鹭杰律师:事发路段是否验收通车,是否具备正常通行条件,对认定各方主体责任的认定具有一定影响。司法实践中主流观点认为,驾驶员擅自进入并行驶在未开通的道路上,需承担更高的谨慎和注意义务。当然,在未通车的道路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如何通行、是否存在标识不清、路面缺陷等问题,以及各方主体行为与案涉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等,均需进一步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