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回归办案一线
“办案是检察长的第一要务”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0日讯 雷雨天的午后,异常闷热。福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叶光良随手擦了擦额上的汗水,又低头继续研究起讯问提纲。这是日前出现在福安市看守所讯问室里的一幕。 眼瞧着要提讯的犯罪嫌疑人一直没到,检察官助理有些心急,正准备催促前台工作人员时,叶光良赶忙叮嘱道:“不要催,下午提审的人有点多。” “办案是检察长的第一要务!”自从回归一线办案,讯问犯罪嫌疑人成为叶光良的工作常态。据统计,2017年以来,福安市检察院入额院领导主办案件共43件38人。 精细审查 让每个证据都经得起推敲 “我认为,被害人的伤情与嫌疑人的伤害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存在疑问。”今年4月份,叶光良在审查一起看似简单的故意伤害案时,经过详细比对CT检查报告和伤情鉴定意见后,得出上述结论。 针对该疑问,叶光良当即咨询主检法医,同时与侦查人员交换意见,要求补充制作被害人笔录。 “我觉得自己的行为不至于造成被害人如此严重的伤情。”讯问室里,该案犯罪嫌疑人林某某辩解道。叶光良详细讯问了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具体的行为细节及辩解理由,并叮嘱身旁的检察官助理:“要全面、如实记录。” 讯问结束后,叶光良立刻召集检察官联席会议,围绕本案伤情与伤害行为间的因果关系展开讨论。最终,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因涉嫌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不批准逮捕。 决定作出后,叶光良叮嘱侦查人员要严格按照《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的要求逐项落实。叶光良还特地嘱咐侦查人员,虽然这起案件当事人已达成和解,但还是要做好被害人的释法说理工作。 “检察长亲自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提出的取证意见务实又有针对性,对我们办案人员来说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对提升办案人员执法水平很有帮助。”该案侦查人员阮凯峰如是说。 以人为本 让每个家庭感受司法温暖 今年5月初,福安市“飓风肃毒”会战进入第三个阶段,仅两周,福安市检察院便受理涉毒案件30余起。留给该院侦监干警的时间仅有7天,叶光良主动要求参与到审查逮捕工作中。 在讯问长期吸食毒品并涉嫌贩毒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时,吴某某表示最担心的就是自己78岁的老母亲无人照顾。 “我理解你的心情,你母亲的生活问题我们会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你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努力改造,真正做到远离毒品,这才是最大的孝道。”叶光良在了解吴某某的家庭情况后说道。 批捕决定作出后,叶光良协调办案部门及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母亲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并找到吴某某已经各自成家的兄妹。在获知吴某某的情况后,其兄妹表示愿意担负起母亲的赡养义务。后经回访,确认吴母的生活起居目前已由吴某某的兄妹负责照料。专注评查 让每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为了促进规范司法,切实提升办案人员的业务素养和责任意识,近期,福安市检察院随机抽取2017年度60余起刑事案件开展交叉评查。 叶光良作为评查案件承办人,负责对两起不起诉案件开展评查。“评查案件需要比审查案件更为细致,不然哪来的评查资格?”他一边翻阅案卷,一边记录。两个多小时后,他记录下的问题、疑问近40个,密密麻麻写了10余页纸。 叶光良将整理好的评查报告交给检察官助理,让他征求承办人意见。“我的评查意见并不完全正确,而且每个问题背后可能是承办人的困难所在,多听意见才能把案件评查到位。”发觉检察官助理有些不解后,叶光良坦言道。 “原以为领导办案只是听汇报、签意见,但是叶检察长办理每起案件都亲自阅卷、沟通、讯问、制作报告……很多细节都让我感受到‘老检察’丰富的办案经验,真正感受到检察‘温度’,让青年干警收获良多。”一名陈姓检察官助理敬佩地说。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福安市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已成常态,且办理的案件多为疑难、复杂、敏感、社会矛盾突出的“棘手案件”。 (本报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陈光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