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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被侵权 华为状告五公司

2018-04-26 09:45:18 来源:福建法治报

法官评析:

本案是泉州中院民三庭成立以来受理的标的额最大的专利案件,也是华为终端公司在全国系列维权案中第一个宣判的案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以及媒体的广泛报道。

本案作为移动通信技术领域的专利纠纷案件,与同类型案件相区别的最大特点在于,大多数通信技术领域的专利案件涉及的主要是标准必要专利,涉案专利属于移动终端制造过程中所必须采用的。而本案涉案专利是移动终端用户图形操作界面的框架性核心专利,能带来差异化的用户操作体验,且涉案专利属于非标准必要专利,在移动终端的制造过程中并非必须采用,惠州三星公司、天津三星公司、三星公司等三被告作为位居全球智能移动终端前三甲的制造商,在制造、销售的众多型号的智能移动终端产品中,均使用了本案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可见该专利的市场认可程度极高。而且,华为终端公司是世界通讯设备巨头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三星投资公司亦是世界通讯设备巨头,在移动通讯业界均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影响。移动通讯业界作为信息化、智能化高速发展的风向标,该领域的核心专利在企业的战略资源中具有极高价值,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亦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上述专利纠纷的裁判,对于确定移动通信领域的技术规则、行为规范以及引导市场竞争秩序具有典型意义。

(本报记者 林扬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