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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省级法治媒体社长(总编辑)辽宁行宣传活动见闻

2024-10-15 11:18:57 来源:福建法治报

改革不停步 永远在路上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抓实庭审优质化

近日,在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敢创新”和“实举措”的特色让采访团成员眼前一亮。

“通过庭审优质化的‘窗口’,可以感受到司法改革去地方化和行政化、专业化、职业化、公开化等预期成果……”全国民事审判专家,鞍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如是说。

历经两年的实践,鞍山两级法院从诉答文书规范化、争点整理、事实认证训练、释明权行使、判后答疑等一系列“小切口”入手,全员全程全域提升庭审优质化水平。

采访团记者走进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答文书规范化

近期,鞍山中院审理鞍山地区首例涉某短视频平台商业诋毁案件。作为审判长,陈林的电脑屏幕上有答辩状、质证意见、反答辩意见、反质证意见等8份材料,其中,针对该案争议焦点——商业诋毁内容,还分别有单独的答辩状及反答辩状。

该案涉及鞍山地区较为知名的两家健身企业,郭某以乙健身房负责人“徒弟”“馆长”的身份,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多个视频,以较有针对性的代号对甲健身房的服务、器材等给予夸张性、否定性评价。法院通过把好“入口关”——规范诉答文书的内容和格式,使双方当事人得以更加清晰、准确地表述各自的主张和证据……

“当前司法实践中,诉状写多写少、答辩状答与不答均处于无序自发生长状态。答辩状与诉状‘自说自话’、未形成有效争点交锋也是一种常态。”提起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的背景,陈林在深入研究庭审方式历史沿革、法律方法论对比以及审判实践困惑后得出结论,“法律规定笼统,仅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等条文中予以概括性规定。此外,当事人重视程度不够,法官引导不力。”

为此,鞍山中院自2022年9月开启诉答文书规范化改革探索之路,现已由最初的10个案由拓展至33个案由,在鞍山两级法院应用件数已近4万件,案件平均占比60%。

庭审过程提质效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核心要义如何体现?鞍山中院给出的答案是:通过庭审过程实现质量最优、效率最优、效果最优和司法获得感最优。

今年7月,鞍山中院举办两级法院庭审优质化典型案例展示会,海城市人民法院法官陈妍和王迪带着各自庭审案例登上讲台。当陈妍与王迪逐步演示剖析这两起熟练运用书状先行等新型庭审方式技术的案例时,台下两级法院的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听得入神……

数据显示,自去年1月鞍山中院在辽宁省首创出台《关于在民事诉讼中试行〈当事人本人到庭令〉的规范指引》以来,鞍山两级法院已陆续在各类案件审理中发出《当事人本人到庭令》400多份。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被誉为庭审优质化“保障关”的书状先行,包括《法院指令》《当事人本人到庭令》《书证提出命令》,视案件具体情况在庭前向当事人发送,引导双方完成多轮书面意见的交锋,便于查明重要事实、排除案件疑点、限缩争议焦点。

实践证明,采用书状先行的案件一次庭审完毕率达90%以上,庭审时长平均缩短50%以上。

“苦练内功”强管理

“庭审优质化对庭审驾驭能力和技巧提出更高要求,进而敦促法官不断提升职业素养。”鞍山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吴甲告诉记者,该院在推进庭审优质化改革伊始便将全方位提升法官办案能力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今年8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组到鞍山,通过庭审观摩与座谈交流的形式对鞍山两级法院庭审优质化工作开展调研。鞍山中院向调研组展示了庭审优质化改革最新成果——鞍山两级法院开启的新一轮庭审优质化典型案例申报活动中,两级法院有44位法官拿出45件不同案由案件进行实践,诉答文书规范化使用率实现100%、一次庭审终结率实现100%、法庭指令使用率实现100%,大部分庭审时长控制在40分钟以内。

“改革不停步,永远在路上。”陈林表示,将持续深化庭审优质化工作经验总结,凝聚各方合力,推动鞍山两级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