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看福建——“难平事”之南平“多元解法”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7日讯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长足进步,各种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法律诉求、生活环境、生活质量有了更高的追求和期待。如何把矛盾吸附在出现矛盾的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能够解决的属地,如何把为民便民措施真正落实到基层、把难题解决在基层、让群众满意在基层,成了急需解决的问题。 南平市在原有医患纠纷、林业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等多元调处平台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依托信访局成立县级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并由政府聘请若干名专职调解员、1名以上律师参与调解。 目前,南平市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170个,设立152个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乡镇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139个,全市实现了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全覆盖。 调解员在调解交通事故上访案 交通事故多元调处 实现了事故调处“零信访” 随着经济较快发展和村村通公路建设,南平市延平辖区车辆保有量和驾驶员数急剧上升,道路交通事故呈现出攀升势头,延平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仅17名,每人年均处理交通事故近400起,事故处理工作压力异常繁重。 延平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肖凤敏告诉记者,办案民警既当事故认定的“裁判员”,又当事故赔偿的“调解员”,经常发生民警约好调解却被派出警或刚调解一半就出警的情况,在疲于奔命的同时,还招来了事故当事人的怨言非议与“不公正”的无端怀疑。 为应对形势的变化,延平交警大队不断探索创新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成立了交通事故多元调处中心。多元调处中心下设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调解室、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以及保险、定损评估等11个机构,为当事人提供多位一体、一站式服务的工作平台。 不久前,黄某驾驶教练车行驶至肇事路段,与康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康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各方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各项损失赔偿金额发生纠纷,当事人申请南平市延平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延平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李小平,迅速跟进,经多次调解,最终该起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各部门间建立完善的案件交接、案件受理、案件办理、回避等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工作程序,强化各部门的有效衔接、互动联动,切实做到方便群众。”在肖凤敏看来,交通事故案件中引入调解是值得赞赏的创举。他说:“在多元调处中心,双方当事人都可同时找到想要找的部门,了解到想要了解的疑问,咨询到想要知道的信息,不需要再盲目疲于奔波于各部门之间,既省时、省钱,更省心、省力。” 记者了解到,针对个别无法到位参加调解的外地事故当事人,可通过QQ视频在调解员、交警、法官的主持下进行沟通,开展网上调解,达成协议后再前来补充签订调解协议,既避免了外地当事人的当面冲突,提高调解成功率,又减少了外地当事人参加调解需多次往返而产生的麻烦和增加的经济负担。 数据显示,2017年度至2018年3月份,多元调处中心共受理案件1850余件,调解达成协议案件有3550余件,涉案金额2359余万元,当事人满意率达100%,实现了事故多元调处的“零信访”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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