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设看福建——“难平事”之南平“多元解法”
调处涉林矛盾纠纷 构建立体式调处平台 “谢谢你们的调解,让我拿到了赔偿款。”不久前,在建瓯市的林业多元调处中心,建瓯市迪口镇苦竹村十几名村民与相邻的店村终于满意地签订了调解协议。 建瓯市迪口镇苦竹村十几名村民与店村因交界的帽子窠30亩林地所有权发生争议。了解情况后,多元调处中心工作人迅速介入调解,最后得到了圆满解决。 调解员主持医患双方当事人调解 随着林改的深化,均山到户后,林农对林地的迫切需求以及林改中遗留的问题使林业矛盾纠纷不断出现,而林业矛盾纠纷主要涉及林改引发的林地承包经营纠纷、林地林木权属争议等。2012年,在南平市综治办、市法院、市林业局、市司法局四部门联手操作下,整合诉前化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资源,率先在市县两级组建林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平台。 南平建瓯两地专家现场调解视频 2014年,南平市把林业多元调处机制延伸到乡(镇),依托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成立林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在县(市、区)委政法委、法院、司法局参与指导下,建立县、乡(镇)两级林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的联动机制,村级确定专人为联络员,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排查调处网格。“调处中心立足诉前调解,对未经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涉林矛盾纠纷,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可由人民法院立案庭引导当事人先到林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先行调处。”南平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机构设置上,各调处中心内设接访室、行政调解室、法院巡回审判点等,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图、人员职责和相关制度,统一上墙公示。调处中心主任由林业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林业部门内部调解力量全面整合集中到中心上班,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各选派工作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2名工作人员到调处中心驻点或约定时间办公。 为防止矛盾纠纷反弹,调处工作中心人员加强与当事人沟通协调,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适时进行回访,并做好记录,有效提升了调处效率。 (本报记者 周新 汤仙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