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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典型案例

2019-03-01 10:46: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神州闪贷(平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系列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16年9月起,神州闪贷(平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闪贷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向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陆续提出系列诉讼。该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模式为:神州闪贷公司向合同相对方购买车辆,然后再将车辆回租给相对方,由相对方按期支付租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相对方未能依约付款,神州闪贷公司遂提起诉讼。神州闪贷公司业务覆盖区域广,案件被告的住所地多在福建省外,给诉讼文书送达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困难。

【审理结果】

平潭法院经审理发现,神州闪贷公司提供的《融资租赁合同》范本中并未就送达地址进行约定。于是,平潭法院向神州闪贷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在合同范本中对送达地址进行事先约定。神州闪贷公司高度重视,并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对合同范本进行相应修改。

【典型意义】

神州闪贷公司系平潭综合实验区重点支持发展的总部型民营企业。本案中,平潭法院向神州闪贷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准确指出其合同漏洞与诉讼风险,避免适用公告送达,提高诉讼效率,督促当事人自觉履约,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切实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提升民企资金回笼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某孝非法经营案

【基本案情】

2011年5月19日至8月18日间,福州开发区新电燃料有限公司业务员王焕清利用职务便利,将24张合计763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截留后,分次以8.5%-10%贴息卖给张某孝。同期,张某孝将其中18张面值为31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以3.6%-6%贴息卖给泉州市泉港区安华商贸有限公司,将其中6张面值为448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以4.8%-5%贴息卖给福州优加机械有限公司。上述两家公司按张某孝要求,分别将38.121万元款项汇入张某孝账户,将690.25万元款项汇入王焕清账户。2011年10月23日,张某孝在济南市遥强机场被龙洞派出所民警抓获。后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孝犯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某孝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40万元。宣判后,张某孝不服,提出上诉。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张某孝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0万元。张某孝仍不服,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审理结果】

福建高院再审认为,张某孝以低于票面金额8.5%-10%的贴息率购得24张银行承兑汇票,再以低于票面金额的3.6%-6%贴息率卖出,从中获取利息差的行为,其本质是收取对价转让票据的行为,不应认定为支付结算行为,其行为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据此,福建高院依法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判,宣告张某孝无罪。

【典型意义】

现实生活中,民间买卖银行承兑汇票行为的存在,有助于缓解民间资金流通困难,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的迫切需求。本案所涉票据仍在流转,没有达到终端环节,不属于“支付结算行为”。本案的再审改判,对于厘清买卖银行承兑汇票行为的法律性质具有重要意义,对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也具有现实意义。本案严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则和疑罪从无原则,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做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依法再审改判被告人无罪。

厦门兴茂贸易有限公司诉厦门市誉海食品有限公司

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

厦门兴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茂公司)系第1571341号和第3847042号“鼓浪屿”商标的独占许可使用人,上述商标核准注册于第30类馅饼等商品。经持续使用和宣传推广,“鼓浪屿”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同样生产经营糕点的厦门市誉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海公司)系“誉海”及图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的许可使用人。在兴茂公司公证购买的被诉侵权馅饼包装盒上,正面显著位置印有“鼓浪屿馅饼”字样,同时印有“誉海”及图标志,盒盖侧边印有“鼓浪屿特产”字样和生产商信息。誉海公司的“鼓浪屿馅饼”曾被工商局施以行政处罚,也曾被法院认定侵害兴茂公司的“鼓浪屿”商标权。兴茂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誉海公司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86.6276万元。

【审理结果】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誉海公司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但不构成商标侵权。誉海公司应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含维权合理费用)25万元。兴茂公司与誉海公司均不服,提起上诉。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誉海公司在同一类别产品上使用与涉案注册商标相同的“鼓浪屿”字样,并在包装盒侧面使用“鼓浪屿特产”字样,不仅易使相关公众对该产品的来源产生错误认识,还减损兴茂公司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带来的权益。誉海公司违反诚实信用、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判决誉海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兴茂公司经济损失(含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50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判决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充分体现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较好地保护了注册商标权人的利益,依法制裁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当地政府及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