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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权如何明确尺度

2019-08-07 11:40: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惩戒学生被扣工资 育人心态发生转变

“教书育人,本应一体,教书就该先育人。我现在教书没有问题,育人却多了不少的顾虑。”初中老师王武(化名)有点无奈。

王武从教至今已近20年,回想当初,他怀着教书育人的理想满腔热忱地成为一名人民教师。从教之初,王武一心将学生看作自己的孩子。见到学生犯错,他会怒其不争,对学生进行严厉教育。“偶尔也会和学生发生一些冲突,但过去之后就没事了。”王武回忆道。

然而,后来发生的一件事情,让王武感到十分心寒。从教第五年,由于一名学生作出撕毁他人作业的恶劣行为,王武在与其交谈的过程中,这名学生对他出言不逊。情急之下,王武打了学生的脑袋两下。“其实,我当时只是为了吓唬教育他,虽然确实很生气,但哪个老师会真的和一个孩子过不去呢?”王武说。

让王武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学生家长闹到学校,声称王武殴打学生,导致学生住院。王武所在的学校自然不希望把事情闹大,便不断地安抚家长的情绪。不过,校方的安抚并没有得到学生家长的理解,反倒使家长更加“理直气壮”。

后来,王武被学生家长告到了当地教育局。尽管家长手中没有住院证明,但最终在教育局和学校的双重施压下,王武还是在全班同学面前向那名学生道了歉,同时被扣发工资,还交了一份检讨。

这件事在王武的心里烙下了印,从此他再也不敢惩戒学生了。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是以前我上学时父母经常对我说的一句话,就是为了教导我要尊重老师。可是现在,在学生面前,我不求能有多高的地位,只求尽力而为,不出错就好。”王武对记者说。

其实,王武的经历和心态转折在教师群体中并不鲜见。近年来,面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有的教师想管却不敢管,这种情况在中小学教师群体中更加明显。记者采访了解到,面对学生在校园中的违纪行为,有的老师只能选择明哲保身,因为一旦发生师生冲突,“错”的有可能就是老师。

一位小学老师告诉记者,“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小学是一个孩子成长的关键时刻。年纪小的孩子,一切尚未定型,正是培养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最好时机,需要老师正确的引导和敲打。

“但现实情况是,现在的孩子都是家里的宝。在学生犯错后,很多老师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只能去哄,或者请家长来学校沟通,由家长进行教育。”这位小学老师说,“由于教育惩戒权的缺失,现在顶撞老师、扰乱课堂纪律甚至校园霸凌等情况都时有发生,难免会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习环境。说到底,最后吃亏的还是学生。”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教师用课本抽打逃课学生被处罚”事件之所以引起舆论关注,是因为不少教师“感同身受”:惩戒违规学生不当,很可能就变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师将由此受到违反师德规范的处罚,而如果学生家长还继续不依不饶,地方教育部门为息事宁人就会加重处罚。现实中,要求加快制定实施细则,以明确惩戒教育的尺度,把教师从惩戒教育的困惑中解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