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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差评”治得好饭店“星”病吗?

2019-08-28 11:40: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对策:

饭店、景区被“摘星” 处罚必须与价格联动

在“十一”长假还有一个月就到来的时间节点上,有关饭店和景区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消息格外引人关注。“十一”长假被称作“黄金周”,是一年中景区接待人数最多、旅游城市及其景点的饭店一房难求的时段,也是一年当中相关服务价格最高的时段,同时还是消费者对景区和饭店服务投诉相对集中的时段。因此,在长假到来前,提前对景区和饭店的服务进行规范化检查,找出问题,提出警告,进行处理,这对景区和饭店在长假期间规范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减少消费者不满和投诉,都不无督促作用。

当然,“摘星”也好,警告也罢,关键还要对景区和饭店的服务质量进行持续跟踪检查,尤其是对那些被摘星和被警告的饭店和景区,更应该密切查验。说到底,摘星和警告应该是检查的结果,而不应该替代检查本身。对那些视处理结果为无物的饭店和景区,有关部门可依法跨行业联合行政执法,加重处罚,限期整改,直至勒令拒不改正的饭店和景区停止营业。

此前有报道称,有的五星级饭店被“摘星”后,仍将五星牌匾挂在原处,并且仍按五星级饭店的标准收取房价;还有的五星级饭店虽然摘掉了五星牌匾,但也没有在价位上做出变动,仍以五星级饭店标准定价。类似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是将“摘星”的处罚虚化处之,让处罚变得毫无意义。对此,物价部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应该与星级饭店评定部门联手行动,形成“投诉——处罚——变价”的联动机制,真正实现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服务质量的目标。

去年以来,一些星级饭店的服务质量问题被曝光,其中不少问题性质恶劣,令人难以容忍。星级饭店的保洁员用毛巾擦马桶边沿,然后再擦拭杯子,知名连锁酒店换客不换(床)单,一些经济型饭店屡现房间偷摄镜头等现象,让饭店行业的信誉受到了严重质疑。从上述星级饭店被“摘星”之后仍在价格标准上我行我素的应对看,只给饭店“摘星”、只给景区警告而无其他部门的联动措施,此类处罚就起不到促进相关行业和领域服务质量的目的。

问题在于相关政府部门如何联动。早前也曾有监管部门对违规五星级饭店的处罚被消费者以及社会舆论质疑不已的案例。在有关案例中,地方监管部门对涉事的五星级饭店罚款2000元的处罚,被指还不如一间客房的一晚单价。虽然处罚的目的并非罚款本身,但如此低额处罚,能否达到处罚的目的则令人怀疑。当然,这同时也说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也到了应该修改的时候了。

(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