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研究生捏造偷拍背后的法律问题
事件回顾三 随着舆论持续发酵,该学生在保研过程中可能存在舞弊的问题也被“扒出”。有网友爆料,该学生在本科期间曾利用自己作为学生会主席的职权,在未参与的科研项目下挂名,以获得保研资格。 问题: 如果该学生保研确实存在“猫腻”,其本科、研究生学校该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王鹭杰律师: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规定,学生有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如果经查实,该学生确属有在未参与的科研项目下挂名等学术不端行为的,那么其本科学校可能会依据该校的学生管理制度,给予该学生相应的处分。其研究生学校作为该学生的保研接收学校,也可能就该学生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依据该校的学生管理制度,给予相应处分。 6月21日,该学生的研究生学校四川大学发布情况通报,通报显示,学校对该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接收过程进行了核查,未发现违反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的情形。该学生的本科学校河南大学则表示仍在调查中。 相关链接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五十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五)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六)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普法后记 四川大学新闻传播学研究生、中共党员、自媒体网红……这些前缀后面的女生,在微博发长文,用视频带节奏,抹黑坐地铁大叔偷拍。 这个学新闻与传播的学生,罔顾事实真相,侵害大叔的肖像权、名誉权,比普通的不实“小作文”更加可恶、可悲。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作为新闻传播学的学生,更要懂得“谣言猛于虎”的含义。这样不加掩饰地将大叔暴露在视频上,诬陷他是偷拍的猥琐老头,不仅可能引发对大叔的网暴,还有可能造成大叔现实生活中的“社会性死亡”。还好,在更坏的结果发生前,警方介入了。 为什么这件事情引发网友“震怒”,关于此事的一举一动都上热搜?这位学生面对农民工大叔时摆出的高高在上姿态,实在令人不适。她说:“如果他真的没有偷拍,那为什么,他不为自己发声?” 互联网,流量就是金钱。作为一个在抖音、微博拥有大量粉丝的新闻传播学学生,自然掌握流量密码。但农民工大叔,在网络中只不过是一个毫无注意力的“穷人”,他要如何发声?他甚至根本没有看到自己被污蔑的视频,还是他的儿子看到,才带他去派出所报了警。 合理合法合德获取流量、掌握流量、利用流量,流量不应该以造谣的形式获得,更不该成为行凶的工具。 这件事情持续爆上热搜,或许是一件好事,会引发更多对“网络小作文”的关注,针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需要国家、平台、个人层面,更有力度的治理。 (本报记者 余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