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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路边车压倒受伤遭拒赔怎么办

2018-03-05 10:06:31 来源:福建法治报

叶女士:不久前,我走在街道上,因王某停靠道路中间的电动车未停稳,导致该电动车倒下压到我,我当场摔倒并受伤。入院后,我被诊断为右侧股骨颈骨折,不得不接受右侧人工全髋置换术。伤愈出院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我伤残等级鉴定为九级。王某在赔偿了医疗费3000元后,辩称该次事故系我意外摔倒受伤并非被自己的电动车倒下压到致伤,且我要求的赔偿数目不合理,拒绝继续支付相关费用。请问,我该怎么办?

解答:

翁颖莹(莆田市涵江区法院法官):叶女士,您好!如果王某拒绝继续支付相关费用,您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您的讲述,王某将电动车停靠在路中间时未尽必要注意义务,导致电动车倒下致使您摔倒并受伤,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您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走在道路上,未注意观察道路具体情况,径直向前走,亦对受伤后果存在一定过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王某应适当赔偿您相应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

(本报记者 陈琦 整理)